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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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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現已指派一名公開資料主任,負責確保根據守則所提出的索取資料要求,按照規定的程序妥善處理。

各界人士如欲索取本署所備存的資料或記錄,可來信或填寫申請表格提出,申請表格於本署圖書館、各房屋事務詢問處及屋h辦事處索取。有關申請應寄交:

香港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
香港房屋委員會總辦事處大廈
房屋署公開資料主任


以下資料存放於房屋署圖書館:
a) 房屋署組織架構表業務簡介
b) 按類別劃分的部門記錄一覽表
c) 已公布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資料一覽表,不論是免費或付費後才提供


在可能範圍內,公開資料主任會在接獲書面要求後的10日內提供有關資料。如情況不許可,亦會在接獲要求的10日內給予申請人初步答覆。屆時,作出回應的預定時間會是接獲要求起計的21日。在特殊情況下,回應時間通常亦不會超過要求後的51日。

除了免費提供或按指定收費提供的刊物外,其他資料,本署會按下述規定收取影印費用:

A3或A4紙黑白影印,
不論是否需要放大

除另有訂明外,影印本每張港幣一元。如提供有關文件時需要翻查及檢索資料,每份或須額外收費39元。

(註: 上述收費可不時予以調整。)








如有疑問,請於辦公時間向本署的公開資料主任查詢。(電話:2761 6018、傳真:2711 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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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200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