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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能範圍內,公開資料主任會在接獲書面要求後的10日內提供有關資料。如情況不許可,亦會在接獲要求的10日內給予申請人初步答覆。屆時,作出回應的預定時間會是接獲要求起計的21日。在特殊情況下,回應時間通常亦不會超過要求後的51日。
除了免費提供或按指定收費提供的刊物外,其他資料,本署會按下述規定收取影印費用:
A3或A4紙黑白影印,
不論是否需要放大 |
除另有訂明外,影印本每張港幣一元。如提供有關文件時需要翻查及檢索資料,每份或須額外收費39元。
(註: 上述收費可不時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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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問,請於辦公時間向本署的公開資料主任查詢。(電話:2761 6018、傳真:2711 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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