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工廠大廈扣分制
為改善工廠大廈的環境壎矷B保持消防走火通道暢通及加強廠廈管理,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於2005年9月1日起推行工廠大廈扣分制。
工廠大廈扣分制主要針對濫用工廠單位、不利於屋宇管制及環境壎矷A又或危害公眾安全的不當行為。
署方會按不當行為的嚴重程度進行扣分。累積分數有效期為兩年,只有到有效期屆滿才會取消。租戶的累計分數若達10分或以上,署方會提醒他們。當有效分數一旦累積至16分,房屋署可根據《房屋條例》第19(1)(b)條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有關租約。猶如其他終止租約的做法,廠戶可就遷出通知書向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訴。
工廠大廈扣分制的不當行為表列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