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資格
申請人或其中一名家庭成員須在香港住滿七年及其在港的居留不受附帶居留條件(與居留期限有關的條件除外)所限制。然而,房委會或房屋協會轄下屋h的租戶、房委會轄下中轉房屋的認可居民、「長者租金津貼計劃」的受惠者、持有房屋署簽發的「綠表資格證明書」的準公屋租戶及持有房屋署發出的「保證書」的屋宇事務助理則不受居港年期的限制。
房屋協會轄下屋h的住戶如需查詢其申請資格,可以與所屬的屋h辦事處聯絡。
曾接受下列房屋資助的家庭均不可以申請本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