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建築工程保養工作表現評分制

建築工程保養工作表現評分制
造工評核

建築工程保養工作表現評分制,是就房屋署屋邨管理處以招標方式外判的所有主要建築工程合約 (建築工程報價單、土木工程、土力工程、拆卸工程和打樁工程的合約除外),評核承建商的表現。在評分制下,評核內容分為下列兩類:

造工評核由房屋署項目團隊即專業人員及技術人員每月進行造工評核,以及由房屋署品質保證組(工務) 轄下中央評審小組每季度進行造工評核所組成。而房屋署項目團隊根據隨機抽選的實地視察記錄,以計算造工評核分數。評核承建商的造工質素時,會考慮符合和不符合規格之處。造工評核包括五個範疇:

管理能力評核:

管理能力評核每季進行,以評核承建商的管理質素和成效,以及所提供服務的水平。管理能力評核涵蓋以下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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