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準則
綠表申請人的定義
房委會在下列組別人士符合每期出售計劃推出前所公布有關年齡、家庭成員組合和居港年期規定等詳細申請資格準則的情況下,准許他們以綠表資格提出申請:
| (a) | 租住公屋 (下稱「公屋」) 住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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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經核實合資格獲編配公屋單位的特定組別(註),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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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表申請人的定義
房委會在下列組別人士符合每期出售計劃推出前所公布有關年齡、家庭成員組合、居港年期規定、入息和資產限額,以及擁有物業限制等詳細申請資格準則的情況下,准許他們以白表資格提出申請:
| (a) | 私營房屋的住戶; | |
| (b) | 公屋或任何資助房屋計劃單位住戶的家庭成員;以及 | |
| (c) | 單位購買日期不足10年的租者置其屋計劃 (下稱「租置計劃」) 單位業主;他們可用白表提出申請並獲豁免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和不能擁有住宅物業限制的規定,但必須在簽署購買剩餘居屋單位的買賣協議後三個月或獲批給的延長期限內售出其租置計劃單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