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照顧殘疾人士的需要,我們在樓宇編配及設施上提供了一系列的特別安排。
我們在編配公共租住房屋單位時,會考慮殘疾人士和長期病患者的需要,並提供適當的輔助設施。為方便輪椅使用者出入,我們會盡量為他們編配有電梯到達的樓層單位、擴闊門口和設置斜道。居住單位如需改建以切合個別殘疾人士的需要,我們會負擔所涉及的工程費用。改建工程包括:拆除浴缸並改為淋浴間、在浴室加設扶手及加高露台的地台使與廳房地面齊平等。
倘若殘疾人士現居單位因環境限制未能改建,他可以和家人申請邨內或邨外調遷。我們將會考慮他們的實際情況,予以適當安排。
居住或工作於公共屋邨的殘疾人士私家車或電單車車主,如持有由運輸署署長發出的批准信和運輸署簽發的有效的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於使用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停車場時,可享有半費月租泊車優惠。持有該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的私家車或電單車駕駛人士,則可享有半費時租泊車優惠。
如有需要,聽障人士可向我們申請免費安裝有閃燈的門鈴,方便應門。
未得房委會事先書面同意,住戶不得在租住單位飼養狗隻。在一般情況下,我們會考慮有條件地批准失明或失聰人士在租住單位飼養服務犬。
有殘疾人士成員的公共屋邨住戶,如有需要在單位內進行須由住戶自行負責的維修項目,可委託我們代為進行,費用由住戶支付。
我們在設計公共屋邨時,會盡量為殘疾人士提供一個無障礙的居住環境,讓他們在使用屋邨設施及進出屋邨時更為方便。在現有的屋邨,我們會盡量進行改善工程,以符合提供暢通無阻通道設施的要求。
若戶籍內有殘疾人士、長期病患者或需要特別照顧的人士,例如行動不便 (坐輪椅者)、視障、聽障、需要在單位內洗腎、需要氧氣筒協助呼吸、裝有心臟起搏器等,住戶可致電/親自前往屋邨辦事處,向屋邨辦事處職員提供緊急聯絡電話及有關資料。職員會盡量按個別住戶的特別需要或要求,提供適當的協助,如在火警、盜竊、爆喉、停水、停用升降機及停電等緊急事故發生時,直接通知他們。
如有殘疾人士或長期病患者成員的家庭需要其他援助服務,例如家務助理、康復服務及輔導服務等,可直接或透過其屋邨辦事處向社會福利署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