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入息抽樣統計調查

入息抽樣統計調查
圖:公屋住戶入息抽樣統計調查

《2007年房屋(修訂)條例》引入以公共租住房屋 (公屋) 租戶收入為基礎的新租金調整機制。在該機制下,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須每兩年進行公屋租金檢討,並就收入指數的變動調整租金。為進行所需的公屋租金檢討,我們須持續進行全港公屋住戶入息抽樣統計調查,蒐集有關數據。

申報住戶入息資料

我們每月抽選2 000個租戶進行調查。被抽樣選出的租戶將收到有關通知書和入息申報表,以申報他們的收入。須要申報的收入包括受僱及自僱的薪酬和其他收入 (例如投資收入)。租戶所提供的資料會按保密程序嚴謹處理,所得數據會作為政府統計處計算收入指數之用。政府統計處採取各項質量監控措施,以確保整個數據蒐集和輸入過程公平、客觀和準確。

依時填報真確資料

有關入息申報表是依據《房屋條例》(第283章) 第25(1)條發出,屬強制性申報。被抽樣選出的租戶必須遵照有關條例的規定,如實申報所需資料,並須於一個月內將塡妥的入息申報表寄回房屋署「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地址:九龍黃大仙龍翔道138號龍翔辦公大樓5樓)。

已交回入息申報表的租戶,可能會被邀與「善用公屋資源分組」的職員面晤;或提供收入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以核實他們所申報的收入。

租戶在提供入息申報表指明的任何詳情時,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拒絕或忽略在指定期限內交回入息申報表,均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

查詢

租戶如就入息統計調查有任何疑問,可在辦公時間致電3162 0688聯絡「善用公屋資源分組」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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