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去年,我們進一步拆除轄下屋h內3%的已知石棉。我們於1989年開始進行石棉拆除計劃,至今已拆除90.7%的石棉,並已訂下目標,準備拆除其餘的石棉。所有清除石棉的工作均按照《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規定而進行。我們會繼續密切監察尚餘含石棉物料的建築物的情況,直至它們被拆除為止。
我們與環境保護署合力推行石棉勘察及管理計劃,並在第三期計劃中進一步勘察了126所位於公共屋h的學校,現正檢討有關結果。至今為止,經勘察的學校共有245所。這些學校的石棉纖維並無即時脫落的危險。然而,我們已採取行動,以監察和拆除含有石棉的物料。
|
 |
我們與環境保護署商討後,安排在兩個屋h及拆卸地盤試行收集和處理用過的光管和其他含水銀的照明燈。當有關規例開始生效,規定含水銀的照明燈必須根據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作安全處理時,此舉有助我們作好準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