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是根據《房屋條例》 (第 283 章) 於 1973 年 4 月成立的法定機構。房委會負責制定和推行本港的公營房屋計劃,以達致政府的房屋政策目標,為未能負擔私人出租房屋的低收入家庭提供資助公營房屋,滿足住屋需要。
房委會在全港建設和管理逾 67 萬個公共房屋單位,時刻把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放在首位。我們相信,要使和諧的生活環境得以維持,可持續發展乃關鍵因素。因此我們竭盡所能在經濟、社會和環境的不同需要,以及各業務相關者所關注的問題之間取得平衡。我們推行的房屋發展和管理計劃時,亦融合了環保、方便用家、功能、安全和成本效益等可持續發展的考慮因素。 我們按照「可持續發展建築策略」,實踐理想和工作目標。這套策略反映我們對可持續發展的觀點,為可持續發展項目的優先次序訂立大綱。
這十年來,我們在公營房屋管理方面一直奉行「多保育、少拆卸」的原則。我們主動檢驗和保養,從而減少拆卸和重建舊式屋邨。減省拆建工程不但可以紓緩環境壓力,還可達致成本效益和有助促進社區凝聚力。此外,我們亦已改善建造工程的質素,從盡量減少日後維修的需要和開支,確保居民可安居樂業,享受可持續發展的居住環境。我們可持續發展工作的優先次序如下: 環境 社會 經濟
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負責制訂香港的公共房屋發展策略、監督策略性規劃和執行公共房屋計劃。我們規劃、建造、管理及維修不同類型的公共房屋,當中包括出租公屋、中轉房屋和臨時收容中心。此外,我們亦擁有和經營一些分層工廠大廈,以及附屬商業設施和其他非住宅設施。
截至 2008 年 3 月,房委會約有 36 個工程項目正在施工,該月底批出了六份打樁工程合約和七份建築工程合約。 商業樓宇 基本設施 員工資源
《基本法》第 99 條訂明,凡在 1997 年 7 月 1 日或以後招募加入公務員編制的人員,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房委會所有高級職員均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我們的成功建基於一份對人的關懷,因此我們盡力與員工維持良好關係和保持緊密溝通,並提供所需的福利。我們出版的雙周刊《互信》是傳達和交流訊息的有效平台,此外我們亦經常與不同的員工協會 / 工作小組及部門諮詢委員會進行商討和諮詢,並且舉辦員工輔導講座及各類培訓,確保企業可健全發展。我們早於 1999 年便開始提供輔導服務,協助員工應付工作及其他個人問題引發的壓力,於回顧年度我們共接獲和處理 59 宗個案。由 2008 年 4 月起,我們將與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協辦員工輔導服務。 員工薪酬結構及福利 此外,員工亦可按照其職級和僱用類別,享受不同福利,當中包括醫療及牙醫津貼、房屋津貼、年假及退休福利。 員工的誠信 此外,房委會亦編製關於企圖行賄、貪污指控,以及由廉政公署 (廉署) 轉介的個案及與廉署保持聯繫的內部通告。 所有新員工的入職培訓均包括反貪污講座。2007/08 年度,房委會超過 1 600 名員工參加了各類與反貪污有關的課程,其中包括 24 節加強推廣忠誠廉潔操守的研討會。我們承諾會全力協助廉署打擊貪污罪行。 人權 我們的員工可自由加入相關職級的員工協會 / 工作小組。房委會共有 33 個員工協會 / 工作小組和五個部門諮詢委員會。這些組織有助我們與員工就彼此關注的議題進行交流。 作為政府的公營房屋事務代辦部門,我們在日常工作中與其他政府部門保持緊密的工作關係,這主要體現於為落實公共房屋計劃而提供專業意見及推行內部管治程序。我們矢志推動可持續發展,不只見於身體力行,亦見於我們支持社區的義工活動。年內,我們簽署了《清新空氣約章》及《香港環保採購約章》,與各方攜手消弭香港的空氣污染問題和推廣採用環保產品。 房委會的日常運作充分體現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我們既盡每一分力滿足香港市民對房屋的需求,亦確保房屋及環境質素得以維持。 我們明白屋邨管理和建築工程會對環境、健康、安全和社區造成重大的影響。因此,我們採取謹慎的方法應付各項潛在危機,並遵守「計劃 — 執行 — 檢查 — 跟進」的原則實施全面的管理系統,適當地控制和減低由日常運作所引致的重大影響。此外,高級管理層亦會透過高層會議和客戶滿意度調查的結果,主動檢討公眾人士和業務相關者的關注事項。這些年來,我們一直在運作週期中奉行可持續發展的措施,讓我們的工作顧及環保、以人為本和符合成本效益。 我們運作中主要的潛在重要因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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