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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和拆卸工程如监管不善,很容易产生污染物,当中尤以尘埃为然。有见及此,房屋委员会(下称“房委会”)规定辖下所有建筑和拆卸地盘的承建商,均须采取一切可行措施,以避免或控制工程和地盘车辆所产生和排放的尘埃和废气。 我们在工程合约规格内订明管制空气污染的措施,并已在地盘落实执行。房委会定期派员到辖下的地盘进行巡查和评估,包括执行“承建商表现评分制”,以评核所有辖下建筑合约承建商的表现。 我们最近采用的“经改良的预制组件建筑法”,可减少地盘在建筑期间所产生的空气污染[请参阅物料管理/噪音/废物各章有关“经改良的预制组件建筑法”的部分]。这套建筑法可减少在地盘进行的工作(例如切割/拉锯/钉装物料)。这些工作如管理不善,会产生飞扬尘埃。预制组件建筑法可在远离住宅楼宇的受控环境内,建造整项建筑组件(例如窗框/墙壁/房间组件等),从而减少废气排放,避免对公众造成滋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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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制屋邨的臭气问题 | ||
| 垃圾收集站的废物如贮存不当,管理不善,所发出的气味会对居民、行人和屋邨管理人员造成滋扰。为解决这个问题,房委会经常检查所有屋邨的情况,同时采取多项改善空气质素的措施,当中包括在垃圾收集站安装50多部生物科技设备,以及在辖下公共屋邨的垃圾房安装200个配套除臭装置。 由于这些措施已取得一定成效,我们会因应情况陆续在垃圾管理设施引进这些装置。 房委会除了在显径街市进行安装煤气抽湿干燥系统的试验计划外,亦于各个街市装设紫外光空气清新机,以消除空气中的细菌,从而改善空气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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