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存於公共屋邨的含石棉物料

存於公共屋邨的含石棉物料

房屋署已於1984年後停止使用含石棉物料,但在1984年前落成的舊型屋邨,部分大廈曾有採用含石棉物料。其中大部分經已被消除,剩下少量的主要存在於露台及樓梯通花磚、煙囪、供電總掣櫃內用作消弧的防火裝置及電錶房內上行供電匯流排內隔火板。這些含石棉物料當中的石棉纖維已和水泥、批盪、瀝青等混合用料黏合著,除非被鋸開或打碎,否則在正常情况下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因為此等經黏合後的物料,並不容易釋出石棉纖維於空氣中。因應保障居民健康及工人安全,房屋署聯同環保署和勞工處已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定期檢查和監督計劃以及特別的施工程序。一份於公共屋邨內含石棉物料的位置記錄已經存放於有關屋邨的辦事處及房委會 / 房屋署網站。居民及公衆人士不應隨意破壞這些物料。若一旦發現有破損情况出現,必須盡快通知房屋署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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