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長的話
部分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近日就公共屋邨公用地方的布告板展示宣傳品的安排,批評我們所實施的審批規則和制度。我想重申,我們的制度絕對合乎情理。對房屋署這樣龐大的機構來說,制定一套審批宣傳品的準則是很重要的,而且有關指引自1999年訂立以來,一直運作暢順。 |
房屋署管理公共屋邨的首要任務,是為居民提供一個安全、清潔和寧靜的居住環境。在公共屋邨的公用地方設置布告板,旨在建立一個簡便的資訊平台,讓立法會議員、區議員、非政府機構和居民團體向居民發放相關資訊,尤其是有關福利和服務的資訊。訂立指引只為幫助同事統籌展示宣傳品,並確保布告板的可用空間得以公平分配。採用簡單、公平又便於執行的指引,有助保障同事免遭指責為有所偏袒或心存偏見,又可避免合資格使用此平台人士之間的爭拗。 |
展示的宣傳品不應用作批評任何立場的人士,為恪守這個基本原則,我們在2011年進一步釐清有關指引,向全體前線同事清楚說明,宣傳品不可對個別人士或團體作出負面或貶斥評語。這個原則符合房屋署設置布告板的原意:布告板是提供資訊的渠道,而非用作批評個別人士或團體,甚或讓個別人士或團體互相攻擊的地方。 |
其中一項對我們的批評是部門的指引容許同事審查宣傳品的內容。我必須強調,我們並不審查宣傳品。宣傳品如合乎指引的規定,便可張貼。由於大部分人士都清楚明白指引的內容,因此宣傳品申請被拒的情況甚少出現。為確保做法一致,我們現已推行措施,讓前線人員就複雜個案徵詢總部房屋事務經理的意見。任何人如不滿審批的結果,可向總部人員申請覆核個案。 |
我們唯一的目的是為居民提供一個簡便的渠道,讓他們尋求和接收感興趣的資訊。我們現時的簡易指引,有助達至這個目的。 |
房屋署署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