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
答案 |
5. 同事於辦公時間外進行外間工作,但不收取任何報酬,需要向部門申請批准嗎? A. 任何情況下均需要申請 B. 任何情況下均不需要申請 C. 如該外間工作會對本身的公務造成任何實際或潛在的利益衝突便需要申請 D. 如每月進行有關外間工作的時間超過80小時便需要申請 |
答案C。 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553條,員工可無須獲得當局許可而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從事無薪的外間活動,但這些活動必須與其他相關的《公務員事務規例》所載的原則並無實際或潛在的牴觸。如員工認為這些活動確實或可能有牴觸有關原則,便須先獲得部門許可。 |
6. 下列哪一項習俗上的饋贈可以在不須向部門作出申請的情況下接受? A. 接受女朋友價值$5,000的生日禮物 B. 收取姑母價值$10,000的金器作為結婚禮物 C. 於農曆新年期間替女兒收取承建商給予的$20利是 D. 獲下屬送贈果籃,祝賀榮升。 |
答案B。 根據《公告》第3條,訂明人員獲准接受親屬所給予的禮物。因此,員工不須向部門申請,也可接受B項的禮物。
根據《公告》第4(2)條,訂明人員如須接受有公事往來的商人所給予的利益,須向授權當局作出申請。另外,根據《防止賄賂條例》,任何人,不論由其本人或為他人收取任何利益,即屬接受利益。因此,員工須向部門申請,得到批准才可接受C項的利是。
《公告》第5條指出訂明人員均獲准接受私交友好在特別場合(如生辰及退休等)所給予的禮物,但總值不得超過港幣3,000元,而該友好須非該訂明人員的下屬。因此,員工須向部門作出申請,得到批准才可接受A和D項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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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下列哪一項利益須得到部門的批准才可以接受? A. 以公職身分出席活動時參加免費抽獎,贏得價值$200的獎品。 B. 申請信用卡獲贈價值$1,000的迎新禮品 C. 私交友好提供的$2,000貸款,你將於30日內還清有關款項。 D. 因配偶是某機構會員而獲得的會員折扣 |
答案A。 根據《房屋署職員通告第6/2008號》第39段,員工須獲得部門批准才可接受以公職身分獲得的抽獎獎品。
B 、C和D項的情況符合《公告》第4或第5條所列的條件。因此,員工不須向部門申請,也可接受有關禮物/貸款。 |
8. 以下哪種情況可能引致利益衝突,須向上司匯報? (i) 朋友的公司就你職權範圍內的某項政府計劃投標 (ii) 你的妹夫在你所監管的外判清潔公司工作,並與你有公事往來。 (iii) 在進行招聘工作期間,發現其中一位應徵者是你的姪女。 (iv) 你被調派新崗位就某行業制定政策,而你擁有該行業公司的股票。 (v) 你負責在屋邨執行小販管理職務,而你的朋友在該屋邨當小販。 |
答案(i)至(v)皆是。 《房屋署職員通告第6/2008號》第22段列明,員工應向上司申報一切可能或可見會與本身公職產生衝突的利益。如奉命參與某些事宜的討論、決策、調查或執行工作,而該等事宜涉及其私人利益,應作出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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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若同事所觸犯而被定罪的交通違例事項符合以下哪些條件,則不用向部門報告? (i) 該違例事項跟公職無關 (ii) 該員工是以司機或乘客身分,被指控在道路上觸犯與駕駛或使用汽車有關的罪行。 (iii) 該員工在法律訴訟中被裁定只觸犯一項交通違例事項 (iv) 該員工被定罪後,被判罰款不超過港幣1,000元,此外並無其他懲罰。 (v) 該員工在是次被定罪日期之前起計的兩年內,並無因交通違例事項而被裁定觸犯刑事罪行多於一次。 |
答案(i)至(v)皆是。 獲豁免向部門申報的與公職無關的輕微交通違例事項載列於《房屋署職員通告第2/2009號》第6段。 |
10. 以下哪項關於「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的描述是正確的? (i) 屬普通法罪行 (ii) 在擔任公職期間故意作出的不當行為 (iii) 若被定罪最高可被監禁十年 (iv) 沒有特定起訴期限 (v) 起訴期為犯案日起計36個月內 |
答案(i)、(ii)和(iv)。 公務員事務局出版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小冊子》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作出詳細說明。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是可公訴罪行。普通法並沒有就可公訴罪行訂定檢控時限。被裁定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公職人員,依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香港法例第221章)第101I(1)條,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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