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與各員工協會代表茶聚時,有部分同事表示,鑑於近年各職系有大量人員退休,加上人手老化,因而對部門的接任策劃(succession planning)甚為關注。對同事們的關注我表示認同,並指出未來幾年首長層的接任問題恐怕更為突出。面對這些接任問題,署方採取了一些措施。
接任管理工作包括接任策劃和事業發展管理。接任策劃是為主要職位建立人才隊伍;而事業發展管理則裝備人員有效地履行職務和承擔較高級職責。部門一直密切監察各職系人員的接任情況,並將接任管理工作與相關人力資源管理職能全面結合,包括透過工作表現管理以物色人才、提供培訓和發展機會豐富員工的知識和經驗,以及通過職位調派,擴闊員工對不同崗位的見識和視野。
針對部門首長層的接任需要,我們採取好些措施,務求加快物色具潛質的人員,和讓他們較快積累較多歷練。措施包括監察具潛質人員的調職需要及留意其發展。此外,我們以暫駐政策局計劃為藍本,制定內部發展計劃,讓具潛質的高級專業人員有機會參與其專業範疇以外的工作。作為計劃的開始,由我擔任主席的甄選小組剛剛挑選了兩名高級專業人員,分別短期派任策略處和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為期約六個月。該短期派任安排將在兩名人員完成手頭上的工作後開始。
此外,我們為高級專業及首長級薪級第1點的人員專門設計了進階領袖培訓課程,以擴闊他們的視野,課程尤其着重向參加者說明首長級人員所需的領導及行政才能,以履行首長級人員的職責。課程已於2016年10月展開。
除上述接任管理工作外,在適當情況下請退休的同事「再坐一會」,有助應付眼前的工作和傳承專門知識及經驗,前提是,每一個聘用退休同事的個案必須有理據,切合部門需要,和符合指定的程序。這些程序包括以下三項。在2015年11月推行的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讓決策局/部門可以合約形式聘用退休公務員擔任非首長級人員職位,處理需要特定公務員專門知識及經驗的臨時、有時限、季節性或兼職工作。另外,我們按房委會的機制,開設「定期項目員工」職位,由退休的公務員和房委會合約同事充任。
最後,政府由2016年2月起,將公務員達到退休年齡後最後延長服務期的上限,由90天提高至120天。我們至今已批准超過80宗此類別的最後延長服務申請,包括數宗首長級同事的申請。至於在到達60歲後延長服務超過120天的申請,則由公務員事務局審批。
以上三種方法我們都有採納,而按程序延長服務的人員包括幾位首長級同事。最近的一個例子是,公務員事務局剛批准副署長(發展及建築)馮宜萱女士延長服務12個月至2017年12月的申請。我十分感謝這些首長級同事們在為部門服務多年後,願意「多走一步」,留在火線幫助部門面對眼前的挑戰和讓我們的領導層有一個較好的更替。
最後,我需要重申兩點。第一,每一個延長服務的個案必須有充分理據及符合程序。第二,個別退休同事延長服務只能解燃眉之急,長遠而言部門一定要在各專業、各層級不斷培育新的人才和領導。我相信我們於接任管理的努力會見成效。
房屋署署長 應耀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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