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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04 環保、健康和安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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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年度工作重點  | 成效檢討  | 2004/05年度及以後的工作目標和措施  | 
資料核實聲明  | 附件

 
成效檢討
危險物料
[相片: 適當清除和管理危險物料是為居民提供健康安全的生活環境。]

  • 石棉
  • 含水銀的照明燈
  • 處理和處置危險物料


  • 石棉

    我們繼續與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緊密合作,勘察房委會轄下物業有否含石棉物料。2003/04年度,我們勘察了50所學校,並且聘請合資格的石棉拆除工程承辦商,清除潛在風險高的含石棉物料。來年,我們擬在另外115所學校展開新一輪的石棉勘察工作,並安排清除所有含石棉物料。


    所清除含石棉物料的數量
    年度 2001/02 2002/03 2003/04
    公噸 (1000) 8.2 22.9 22

    房委會亦不斷檢討石棉管理程序,並提供適當的培訓,包括網上課程,以確保轄下的員工和物業經理嚴格遵守石棉管制的規定。

    來年房委會的重建計劃接近完成時,我們會密切監察轄下物業所有剩餘的含石棉物料的狀況。如發現含石棉物料對住戶、公眾或房委會人員構成潛在風險,我們定必安排專業人士清除。


    [相片: 工人正在清除含石棉物料。]




    含水銀的照明燈

    我們在轄下屋邨和拆卸工程地盤推行一項有關清除和安全處置已報廢含水銀照明燈的計劃。

    該計劃分階段進行,涵蓋多項管制程序,包括登記為化學廢物產生者,以及聘請已註冊的廢物承辦商收集化學廢物。有份參與計劃的人士,包括房委會的統籌人員、屋宇裝備保養承辦商,以及環保署和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的人員。照明燈最後會運往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處理,以清除所含的水銀。

    我們自2002年10月參與這項由環保署安排的計劃以來,至今已在指定地區內的42個公共屋邨回收63 000盞和處置
    22 000盞已報廢的含水銀光管和照明燈。我們擬於2004年8月擴大該計劃的涵蓋範圍,務求於2005年年中之前在所有公共屋邨全面推行該計劃。


    公共屋邨含水銀照明燈計劃的成效(截至2004年3月)
      已回收 已運送 尚餘
      數量(1000) 
    回收自葵青、荃灣及離島 (2002年) 49 22.3 40.7
    回收自屯門及元朗(2003年) 14 0 0



    處理和處置危險物料

    有關處置危險物料方面,我們要求工廠大廈的租戶把油、溶劑、化學品等物料交由註冊化學廢物承辦商收集,以便在化學廢物處理中心作適當的處置。

    [相片: 化學廢物處理中心獲環保署發牌,於1993年投入服務。]

    房委會規定所有參與處理、存放、運送和處置危險廢物等步驟的承辦商,必須持有環保署發出的適當牌照。

    [相片: 一盒盒貼有正確標籤的廢物存放於安全的指定地方。]

    房委會所有承辦商必須遵守有關處理特殊危險廢物的規例。舉例說,須處理電離煙塵檢測器的承辦商,必須持有香港輻射管理局所發出的有效放射性物質許可證,並須遵守《輻射條例》和《輻射規例》所載的規則和規例。

    [相片: 監管運送化學廢物,供註冊承辦商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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