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屋署网页
  [首页] [English Version] [繁体中文] [简体中文] [图文版本] [关闭]
  2003/04 环保、健康和安全报告

对可持续房屋发展的理想  | 主席的话  | 署长的话 |  摘要 |  意见表

报告简介  | 业务概览与环境、健康和安全结构  | 主要环境、健康及安全因素  | 
2003/04年度工作重点  | 成效检讨  | 2004/05年度及以后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 
资料核实声明  | 附件

 
成效检讨
危险物料
[相片: 适当清除和管理危险物料是为居民提供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 石棉
  • 含水银的照明灯
  • 处理和处置危险物料


  • 石棉

    我们继续与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紧密合作,勘察房委会辖下物业有否含石棉物料。2003/04年度,我们勘察了50所学校,并且聘请合资格的石棉拆除工程承办商,清除潜在风险高的含石棉物料。来年,我们拟在另外115所学校展开新一轮的石棉勘察工作,并安排清除所有含石棉物料。


    所清除含石棉物料的数量
    年度 2001/02 2002/03 2003/04
    公吨 (1000) 8.2 22.9 22

    房委会亦不断检讨石棉管理程序,并提供适当的培训,包括网上课程,以确保辖下的员工和物业经理严格遵守石棉管制的规定。

    来年房委会的重建计划接近完成时,我们会密切监察辖下物业所有剩余的含石棉物料的状况。如发现含石棉物料对住户、公众或房委会人员构成潜在风险,我们定必安排专业人士清除。


    [相片: 工人正在清除含石棉物料。]




    含水银的照明灯

    我们在辖下屋邨和拆卸工程地盘推行一项有关清除和安全处置已报废含水银照明灯的计划。

    该计划分阶段进行,涵盖多项管制程序,包括登记为化学废物产生者,以及聘请已注册的废物承办商收集化学废物。有份参与计划的人士,包括房委会的统筹人员、屋宇装备保养承办商,以及环保署和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的人员。照明灯最后会运往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处理,以清除所含的水银。

    我们自2002年10月参与这项由环保署安排的计划以来,至今已在指定地区内的42个公共屋邨回收63 000盏和处置
    22 000盏已报废的含水银光管和照明灯。我们拟于2004年8月扩大该计划的涵盖范围,务求于2005年年中之前在所有公共屋邨全面推行该计划。


    公共屋邨含水银照明灯计划的成效(截至2004年3月)
      已回收 已运送 尚余
      数量(1000) 
    回收自葵青、荃湾及离岛 (2002年) 49 22.3 40.7
    回收自屯门及元朗(2003年) 14 0 0



    处理和处置危险物料

    有关处置危险物料方面,我们要求工厂大厦的租户把油、溶剂、化学品等物料交由注册化学废物承办商收集,以便在化学废物处理中心作适当的处置。

    [相片: 化学废物处理中心获环保署发牌,于1993年投入服务。]

    房委会规定所有参与处理、存放、运送和处置危险废物等步骤的承办商,必须持有环保署发出的适当牌照。

    [相片: 一盒盒贴有正确标签的废物存放于安全的指定地方。]

    房委会所有承办商必须遵守有关处理特殊危险废物的规例。举例说,须处理电离烟尘检测器的承办商,必须持有香港辐射管理局所发出的有效放射性物质许可证,并须遵守《辐射条例》和《辐射规例》所载的规则和规例。

    [相片: 监管运送化学废物,供注册承办商处置。]



    [页首]
     
     
    [(c) 2004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