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2009 年 3 月,房委会有四位官方委员和 26 位非官方委员,全部由行政长官委任。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自2007年7月1日起出任房委会主席,房屋署署长则担任房委会副主席。
房委会负责发展和推行香港公营房屋计划。房委会辖下有六个常务小组委员会,负责制订、执行和监督涉及建筑、商业楼宇、财务、策划、资助房屋和招标等方面的政策。附属小组委员会和专责小组委员会则按需要而成立。房屋署为房委会的执行机关,负责推行房委会常务小组委员会制订的政策,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房屋)兼任房屋署署长一职,掌管房屋署。
房屋署设有四个执行部门,负责支援房委会推行涵盖房屋规划、整体房屋行政管理、发展及建筑和屋邨管理各方面的不同政策。
房屋署环保健康安全委员会负责制订和发展部门内有关环保、健康、安全,以及可持续发展事项的政策方针。部门内整体的环保健康安全事宜的有效管理,由下列三个附属小组委员会协助进行:
我们的管治理念旨在持续管理房委会的房屋发展、服务和资源。我们已制定多项环保、安全及采购的政策,以便定出可持续管理的宗旨及目标和持续改进的指标。
我们遵从政府采购协议和房委会的采购政策及训令,亦不断改善我们的采购系统,以维持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政策,确保采购的产品最物有所值。我们并无偏袒本地或海外的供应商。
我们会定期检讨采购策略、承建商名册的管理和表现监察制度,以及管理所有手头上合约的风险。此外,我们鼓励员工配合环保采购守则,在可行且符合经济效益的情况下,采购环保产品和服务。所有员工在采购产品和服务时,均须遵从我们的环保采购政策。
截至 2009 年 3 月,我们共雇用8 367名员工,包括7 194名常额人员/公务员及1 173名合约员工,较去年减少 4.7%。
下列图表分别显示房委会员工按性别分类的人数,以及各年龄组别的男女员工流失量。
根据《基本法》第 99 条,凡在 1997 年 7 月 1 日或以后获聘加入公务员编制的人员,必须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房委会所有高级人员(属首长级薪级表第2点或以上)均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一般来说,我们的员工薪酬是视乎受聘条件及职系而定。属公务员编制的人员,薪酬是根据公务员薪级表和每年相关的薪酬调整而定。至于合约员工,他们是根据房委会薪酬级别支薪,其基本薪酬会根据市场的薪酬趋势,每年作出调整。房委会在2008/09年度进行了薪酬福利条件检讨,以确保有关薪酬福利与市场水平看齐。
个别员工的工作表现,是以三级员工评核制度进行评估。为鼓励员工争取好表现,公务员每年可获其薪级内一个增薪点,而合约员工每年可获发一次过的劳绩奖赏。
房屋署内属首长级薪级表第2点或以上的所有高级人员均为公务员,其委任受《公务员事务规例》约束,并须获公务员叙用委员会通过。
为建立规模适中并充满活力的工作团队,我们定期评估人力要求,以确保拥有符合需求的系统,迎接挑战。年内,我们按照新的人力策略向前迈进一大步,有助在和谐的工作环境中,建立一支充满干劲、处事灵活及可持续发展的工作队伍。
该项策略让我们可以迈步向前,解决各项职管事宜,包括优化员工架构、适时进行招聘及晋升、策划各职级和职系员工的事业发展等。新策略亦加强对现有合约员工的职业保障,有助保留专业和热诚工作的人才。
随着新策略于2008年10月获得通过,我们积极进行招聘,以填补约370个公务员空缺。经济不景有利于招聘工作,让我们可以拣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新聘任的员工预期陆续于2009年5月起到任,这些新成员将有助提高我们的服务质素。
房委会员工亦可按照其职级和聘用类别,享有不同福利,包括医疗及牙医津贴、房屋津贴、年假及退休福利。
我们致力保证机构上下维持崇高的诚信和道德操守,确保本港的公共房屋资源得到最佳管理。除严守公务员事务局的指引外,我们亦在内部员工通告订明关于员工申报个人投资的指引及规定,教育员工避免利益冲突,以及如何处理他人所授利益和款待。
此外,我们亦编制关于企图行贿、贪污指控,以及由廉政公署 (廉署) 转介的个案及与廉署保持联系的内部通告。
我们全力配合廉署打击贪污罪行,所有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均包括反贪污讲座。我们也为现职员工举办加强推广廉洁操守的研讨会。2008/09 年度,房委会有超过 1 213 名员工参加了各类与反贪污有关的课程,廉署亦于同一年度向房屋署发出四份审查工作报告。
我们致力确保所有员工可享有平等机会,并在薪酬、福利、晋升机会和补偿方面得到公平的待遇,而且不论性别、种族、年龄和生理状况,均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我们严格遵守所有相关的雇佣法例,包括禁止聘用童工及强迫劳工。
我们鼓励员工自由加入相关职系或职级的员工协会/工作小组。2008/09年度,房委会共有 33 个员工协会/工作小组和五个部门谘询委员会。透过部门谘询委员会及员工协会/工作小组,我们就彼此关注的变动和议题,有效地与员工沟通,并收集他们的意见,达致更具成本效益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