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香港房屋委员会基本工程合约一般条款

香港房屋委员会基本工程合约一般条款
基本工程合约一般条款

香港房屋委员会基本工程合约一般条款组合包含下列用于新建工程的一般合约条款–(只有英文版本)

制订香港房屋委员会基本工程合约一般条款之目的:
  1. 恪守公平承担风险的原则。
  2. 提供协作式框架,务求参与工程各方积极合作以及达致共识。
  3. 促进相互信任及共同解决问题的精神。
  4. 鼓励建立团队合作、知识共享、创新及持续改进的作风。
  5. 鼓励参与工程各方主动管控工程项目的风险以及携手达成共同目标。
香港房屋委员会基本工程合约一般条款的特点:
  1. 聘用纠纷预防及调解顾问以协助预防纠纷和促进多层式解决纠纷的过程。
  2. 强化处理延长竣工期索偿和成本索偿的程序。
  3. 加入因应法律改动而需作赔偿的规定。
  4. 加入请求变更工程的规定,以促使承建商发挥创意,提供更出色的设计和建造方法。
  5. 订立设计责任和知识产权的新规定。
  6. 加入规定以方便竣工后,容许要求及执行小型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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