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家庭问题

家庭问题

鉴于家庭中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会对住屋需求情况带来改变,我们会因应家庭人口及关系改变,酌情考虑因以下情况而提出的申请∶

离婚

入住租住公屋的夫妇如婚姻出现问题导致离婚,而其中一方需要迁出,夫妇二人自行达成协议后,便可申请更改租住权。

家庭纷争

公屋租户如家庭成员之间存在严重且根深蒂固的不和或具其他合理而值得体恤的理由,可以申请分户。我们将会按个别情况作出考虑。

居住环境挤迫

若入住租住公屋的家庭成员人数增加,例如:嫁娶、生育及家庭团聚等,而令居住环境变得挤迫,可以申请调迁,以纾缓居所挤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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