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有些商品的宣傳廣告有時列出,公務員購買商品可享有折扣優惠。房屋署的職員是否需要申請特別許可,才可接受這些優惠?
答案:只要非公務員也可以按照同等條件享有該等折扣優惠,而且給予利益者與受惠的人員並無公事往來,《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公告》第4條已給予一般許可接受這些優惠。
問題:我可否要求在某一公司任職的朋友以員工優惠價代購貨品,例如電器?
答案:這類恩惠屬於《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所指利益。若涉及濫用職權作為報酬,則有關員工會觸犯第4條所指罪行。另一方面,根據《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公告》,當局已就員工接受恩惠給予一般許可。然而,員工在考慮接受恩惠時必須非常審慎,並確定所做的不會與他們的公職有實際利益衝突或令人懷疑有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