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指引
申請公共租住房屋 (公屋),請跟從下列步驟:
- 了解申請資格
- 索取申請表及申請須知
- 填寫及遞交申請表
- 初步審核及獲登記的公屋申請
- 出席詳細資格審查面晤
- 接受獲配公屋單位
申請表及申請須知可在以下地點免費索取:
- 各公共屋邨辦事處
- 房屋署申請分組 (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
-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諮詢服務中心
申請公屋聲明書及更改資料表格可在房屋署申請分組 (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免費索取
你亦可按以下連結下載申請表及申請須知:
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申請表 [HD300C] (PDF 格式)
填寫申請表前,請先細閱「公共租住房屋申請須知」以了解:
- 基本申請資格及不獲接受申請的情況
- 各項長者優先配屋計劃
- 申請細則
- 填表指引
我們製作了錄像影片,協助你填寫公屋申請表。請按本頁的錄像影片連結。
申請者須填妥申請表,連同所有有關證明文件和聲明書,於三個月內一併寄回或遞交至房屋署申請分組。如使用「公屋申請電子服務」的「公屋申請填表易」,請於遞交公屋申請前參閱「公屋申請電子服務」內的「公屋申請電子服務」使用手冊及請將填妥的申請表列印,並在該申請表內簽署。如選擇郵遞,務必貼上足夠郵資,申請分組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郵件。若郵件郵資不足,郵政署會把郵件退回寄件人。如郵件上沒有註明回郵地址,郵政署會按照既定程序處理無法派遞的郵件。
我們在接獲申請表後發出收件確認書,並按收到申請表的日期先後次序審核申請表及文件。
我們在接獲申請後,將初步審核申請表及文件。若沒有妥當填寫及╱或簽署申請表及聲明書╱未能提供所需有關證明文件和聲明書╱申請被審核為不符合資格,申請表及文件將會被退回,並夾附退表解釋信,通知申請者退表的原因,申請個案便告完結。
若申請通過初步核實資格而獲得登記,申請者會收到由房屋署發出印有申請編號及登記日期的藍卡作確認。如申請者在收到收件確認書的三個月後仍未收到藍卡或退回的申請表,申請者可以:
- 透過書面向申請分組查詢 (郵寄地址:九龍城郵政局郵箱89192號);或
- 親身到申請分組查詢 (地址: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或
- 致電房委會熱線 2712 2712 查詢
申請到達詳細資格審查階段時,我們會按申請的登記日期/相應登記日期(如有)(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則按其在「配額及計分制」下所得的分數辦理)及所選擇的區域有否合適單位,依次序約見申請者及家庭成員進行詳細資格審查以核實編配資格。申請者及家庭成員須在詳細資格審查面晤中提供齊備資料,以便我們進行審查及核實。
我們會於集齊文件後約兩個月內,通知申請者是否符合編配資格,申請的合格或取消日期以我們完成審核當日為準。
若申請者符合所有申請資格,並已進入配房階段,當申請到達編配次序時,我們會為申請者編配公屋。
為公平分配公共房屋資源,公屋單位會以電腦隨機方式,按申請者的家庭人數、公屋選區及單位編配標準;並配合輪候到達編配階段時的資源編配。
我們會通知申請者有關配屋及入伙資料。當申請者接受編配的單位,有關申請便隨即自動取消。
特快公屋編配計劃
我們會因應公屋資源情況而推出特快公屋編配計劃。若申請者符合資格,便會收到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邀請函,屆時可別錯過這個能提早獲編配公屋單位的機會。
請按以下連結了解更多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