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承辦商參考名單
裝修承辦商參考名單
裝修承辦商制度旨在方便新落成公屋租戶及資助出售單位業主選擇及僱用裝修承辦商進行裝修工程。然而參考名單上的「裝修承辦商」並非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或房屋署僱用或聘用,亦非房委會或房屋署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意裝修單位的新公屋租戶及資助出售單位業主可自由僱用參考名單上的「裝修承辦商」或其他市面上的裝修公司,又或可自行裝修。
查詢電話
有關一般申請查詢: 2761 5160
有關「名冊管理資訊系統」支援: 2129 3399
有關公司機構審查: 2129 3555
有關公司資歷審查: 2761 5852
申請列入「裝修承辦商參考名單」
房委會會透過房委會網頁及在憲報刊登公告,邀請合資格裝修承辦商在指定期限內申請列入「裝修承辦商參考名單」。有關申請資格及所需文件請詳閱「裝修承辦商參考名單指引」。
申請列入「裝修承辦商參考名單」須先登記成為「名冊管理資訊系統」(COMIS)的用戶,然後遞交有關申請及所需證明文件。申請人可登入以下房委會網頁https://eservices.housingauthority.gov.hk/ncomis-pub?lang=zh_HK 辦理開戶手續。
申請日期: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2日
請注意,已名列在參考名單上的承辦商,毋須重新申請。
此外,由於現時的派駐新落成公共屋邨/資助出售房屋發展項目的優先次序表上仍有大量獲批准的申請者,且有關的名單尚未用完。所以,是次申請者若獲批准列入「裝修承辦商參考名單」(參考名單),並不會直接加入現時的優先次序名單內;換言之,是次成功獲列入參考名單的申請者需要等待下一次的抽籤,才會決定新的優先次序。屆時,房屋署會另行給予通知。
重要備忘:
- 登記成為「名冊管理資訊系統」的用戶需時約5個工作天;
- 申請列入「裝修承辦商參考名單」的申請必須於申請期內提交;
- 所有證明文件須要在截止日期起計一個月內提交,逾期提交的申請/證明文件將不獲考慮;及
- 如有任何爭議,房屋署審查小組有最終決定權,且有關的決定不可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