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銷售資料
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單位2022 (居屋2022)
- 8,926個新建居屋於2022年2月接受申請,單位預計分別在2022至2024年落成。
- 同時接納綠表和白表申請者購買本銷售計劃的居屋單位,綠表及白表申請者的配額比率為40:60。以下兩個申請類別將設有配額 / 預留單位:
申請類別 | 配額/單位數目 | ||
---|---|---|---|
a) |
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 |
2,700 | |
b) |
一人申請者 |
900 |
綠表及白表申請者的配額比率為 40:60,如其中一方的配額尚未用盡,剩餘的配額會撥給另一方同一申請類別的申請者,反之亦然。(例如:若原屬白表「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申請類別的配額有剩餘,會撥歸綠表「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申請類別的申請者,反之亦然。)
房委會為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設有2,700個居屋及房協資助出售單位的配額,亦為一人申請者預留900個居屋及房協資助出售單位。設定的配額只適用於居屋及房協資助出售單位,當有關申請類別的居屋及房協資助出售單位的配額用盡後,房委會便會邀請下一個申請類別的申請者選樓(其他一人申請者類別除外)。
當「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設定的配額(即2,700個居屋及房協資助出售單位)一旦用盡,「其他家庭」類別的申請者便會獲邀選樓。如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未能取得配額,他們仍有機會在「其他家庭」類別下購買單位。若所有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獲安排選樓後仍未用盡該配額,剩餘的配額會按配額比率撥歸綠表「其他家庭申請者」及白表「其他核心家庭申請者/非核心家庭申請者」申請類別。如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已成功選購單位及簽署房委會居屋單位的買賣協議或房協資助出售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有關配額會被視作已耗用。日後因相關買家撤銷房委會居屋單位的買賣協議或房協資助出售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正式買賣合約而從這個申請類別釋放的配額,不會再分配給其他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在任何情況下,所有因房委會居屋/租置計劃回收單位的買賣協議或房協資助出售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正式買賣合約撤銷而收回的居屋或租置計劃回收單位或房協資助出售單位,會於房委會/房協辦妥撤銷手續後的下一個選樓日,供當天正在進行選樓的申請者按選樓次序選購。
白表「非核心家庭申請者」將獲安排於所有白表「其他核心家庭申請者」選樓之後才選樓。
當只餘下900個居屋及房協資助出售單位可供選購(即為一人申請者預留的900個居屋及房協資助出售單位),或「其他家庭」類別申請者的名單已用盡(視乎何者較早而定),一人申請者會獲邀選購餘下任何面積的單位。如在一人申請者名單用盡後仍有居屋及房協資助出售單位未售罄,餘下的居屋及房協資助出售單位會按配額比率撥歸綠表「其他家庭申請者」及白表「其他核心家庭申請者/非核心家庭申請者」申請類別。若所有家庭申請者獲安排選樓後有多於900個餘下居屋及房協資助出售單位,該些餘下單位會全數按配額比率撥歸綠表及白表的一人申請者選購。如一人申請者已成功選購居屋/房協資助出售單位及簽署房委會居屋單位的買賣協議或房協資助出售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有關預留的居屋及房協資助出售單位會被視作已耗用。日後因相關買家撤銷房委會居屋單位的買賣協議或房協資助出售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正式買賣合約而從這個申請類別釋放的居屋及房協資助出售單位,不會再分配給一人申請者類別。這些因房委會居屋單位的買賣協議或房協資助出售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正式買賣合約撤銷而收回的單位,會按配額比率撥歸綠表「其他家庭申請者」及白表「其他核心家庭申請者/非核心家庭申請者」申請類別的申請者按選樓次序選購。
各類別申請者的選樓次序如下:
綠表申請者 | 白表申請者 |
---|---|
|
|
註一: 適用於居住在白田邨第9、第10、第11及第13座的家庭申請者或一人申請者。任何申請者透過2018年特別出租安排租住白田邨第13座空置單位則不會享有選購單位的絕對優先資格。
註二: 適用於居住在石籬中轉房屋第10及11座已獲核實編配公屋資格並獲房屋署發給有效《綠表資格證明書 - 祇適用於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的家庭申請者或一人申請者。
所有家庭及一人申請者類別均會獲發一個由電腦根據攪珠結果隨機排列的基本選樓次序。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會另外獲發一個該類別由電腦根據攪珠結果隨機排列的選樓次序。因此,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會分別獲發一個基本的家庭申請者選樓次序及一個「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選樓次序(即共兩個)。
房委會會根據上文所列的次序,邀請各類別合資格申請者按其選樓次序選樓。受房委會已公布公屋清拆計劃影響或中轉房屋清拆計劃的家庭或一人申請者,會分別較其他綠表及所有白表類別的家庭或一人申請者優先選樓。在選樓期間,每五名出席選樓申請者的選樓次序依次為:(i)一位綠表申請者;(ii)一位白表申請者;(iii)一位綠表申請者;(iv)一位白表申請者以及(v)一位白表申請者。
若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未能在該申請類別的指定配額下選購單位,房委會會在他/她們在「其他家庭/其他核心家庭」申請類別的選樓次序到達而在該類別仍有單位可供選購時再邀請他/她們選樓。
凡透過房委會「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或房協「特快甲類屋邨出租單位編配計劃(2019年)」獲編配公屋/出租單位的住戶,若於其公屋/出租單位租約生效日起計三年內,須以綠表申請購買本銷售計劃的單位,房委會在編排選樓次序時會把他們視作白表申請者,而他們購買的單位,亦會計入白表申請者的配額內。在簽訂所購單位的轉讓契據/轉讓契約後,與其他綠表申請者一樣,這類綠表申請者必須把其公屋/出租單位交回房委會/房協。
由於選樓通知書須於選樓日期前預早寄出,因此房委會、房屋署及房協不能保證於申請者應邀到來選樓時仍有單位可供選購。倘若他/她們選樓時,其所屬申請類別的配額已用盡或可供選購單位已售罄,他/她們將不獲安排選樓,請留意最新的銷售情況。
單位分配及選購單位次序以房委會不時發出的相關銷售安排為準。如有爭議,房委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轉讓限制
在簽署轉讓契據前,買方不得把單位轉讓予其他人士或機構。若買方要求撤銷買賣協議,且獲房委會同意,房委會有權保留一筆相等於售價百分之五的款額,作為同意撤銷買賣協議買方應付的代價。此外,買方須向房委會支付或償付與撤銷買賣協議有關或其引致的一切法律費用、收費及代付費用(如有印花稅,此項亦包括在內)。
下列轉讓限制只適用於選購裕雅苑/愉德苑/啟欣苑/安秀苑/冠山苑/驥華苑/昭明苑的居屋單位人士:
- 若買方在簽立轉讓契據成為本銷售計劃下首次出售的裕雅苑/愉德苑/啟欣苑/安秀苑/冠山苑/驥華苑/昭明苑的居屋單位業主後轉讓或出租其單位,須按照轉讓契據的條款和政府租契所載的條款、契諾及條件處理。房委會不會回購或提名買家(居屋第二市場除外)購買上述的單位,而下列轉讓限制將適用於上述單位的業主:
下列轉讓限制只適用於選購重售的彩禾苑/山麗苑的居屋單位人士:
- 若買方在簽立轉讓契據成為本銷售計劃下重售的彩禾苑/山麗苑的居屋單位(如有的話)業主後轉讓或出租其單位,須按照轉讓契據的條款和政府租契所載的條款、契諾及條件處理。房委會不會回購或提名買家(居屋第二市場除外)購買上述的單位,而下列轉讓限制將適用於上述單位的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