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家庭問題

家庭問題

鑒於家庭中有可能發生的各種問題,會對住屋需求情況帶來改變,我們會因應家庭人口及關係改變,酌情考慮因以下情況而提出的申請︰

離婚

入住租住公屋的夫婦如婚姻出現問題導致離婚,而其中一方需要遷出,夫婦二人自行達成協議後,便可申請更改租住權。

家庭紛爭

公屋租戶如家庭成員之間存在嚴重且根深蒂固的不和或具其他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可以申請分戶。我們將會按個別情況作出考慮。

居住環境擠迫

若入住租住公屋的家庭成員人數增加,例如:嫁娶、生育及家庭團聚等,而令居住環境變得擠迫,可以申請調遷,以紓緩居所擠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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