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銷售資料 (綠置居)
出售「綠表置居計劃」(下稱「綠置居」)單位
- 3,696個新建綠置居單位於2019年12月底預售,單位預計在2022及2023年落成。
- 只接納綠表申請者購買本銷售計劃的單位。
房委會為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申請者設有1,100個單位的配額。如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申請者未能取得配額,他們仍有機會以其他家庭申請者類別購買單位。若所有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申請者獲安排選樓後仍未用盡該1,100個配額,剩餘的配額會撥歸其他家庭申請者類別。若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已成功選購單位及簽署買賣協議,有關配額會被視作已耗用。日後因相關買家撤銷買賣協議而從這個申請類別釋放的配額,不會再分配給其他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這些因撤銷買賣協議而收回的單位,會於房委會辦妥撤銷手續後的下一個選樓日,供當天正在進行選樓的申請者按選樓次序選購。
此外,房委會亦為一人申請者預留 400個單位。一人申請者會在家庭申請者選樓後,選購餘下任何面積的一個單位。如這400個單位在所有一人申請者獲安排選樓後仍未獲全數選購,餘下的單位會撥歸其他家庭申請類別。若所有家庭申請者獲安排選樓後有多於400個餘下單位,該些餘下單位會全數撥歸供一人申請者選購。若一人申請者已成功選購單位及簽署買賣協議,有關預留單位被視作已耗用。日後因相關買家撤銷買賣協議而從這個申請類別釋放的單位,不會再分配給一人申請者。這些因撤銷買賣協議而收回的單位,會撥歸其他家庭申請類別的申請者按選樓次序選購。
各類別申請者的選樓次序如下:
(1) 受房委會已公布公屋清拆計劃影響的家庭申請者,而目標清拆日期是在這次銷售計劃推出日期之後(即居於美東邨美東樓及美寶樓和白田邨第9、第10、第11及第13座的家庭申請者) (透過2018年特別出租安排租住白田邨13座及美東邨美寶樓和美東樓空置單位的租戶,不會享有選購單位的絕對優先資格)
(2) 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
(3) 其他家庭申請者
(4) 受房委會已公布公屋清拆計劃影響的一人申請者,而目標清拆日期是在這次銷售計劃推出日期之後(即居於美東邨美東樓及美寶樓和白田邨第9、第10、第11及第13座的一人申請者)
(5)一人申請者
所有家庭及一人申請者類別均會獲發一個由電腦根據攪珠結果隨機排列的基本選樓次序。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會另外獲發一個該類別由電腦根據攪珠結果隨機排列的選樓次序。因此,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會分別獲發一個基本的「家庭」申請者選樓次序及一個「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選樓次序(即共兩個)。
房委會會根據上文所列的次序,邀請各類別合資格申請者按其選樓次序選樓。
若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未能在該申請類別的指定配額下選購單位,房委會會在他/她們在「其他家庭/其他核心家庭」申請類別的選樓次序到達而在該類別仍有單位可供選購時再邀請他/她們選樓。
凡透過「有條件租約」或「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獲編配公屋單位的住戶,於其公屋單位租約生效日起計三年內均不可申請購買本銷售計劃的單位。
選購單位次序以房委會不時發出的相關銷售安排為準。如有爭議,房委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若買方在簽立轉讓契據成為蝶翠苑/青富苑的單位業主後轉讓或出租其單位,須按照轉讓契據的條款和政府租契所載的條款、契諾及條件辦理。房委會不會回購或提名買家(居屋第二市場除外)購買蝶翠苑/青富苑出售的單位。下列限制將適用於蝶翠苑/青富苑出售單位的業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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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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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如購得本銷售計劃下麗翠苑的重售單位,須遵守綠置居2018的轉讓限制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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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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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委會不會接納所有由2016年起出售的綠置居單位的回購申請。
- 繼續為銀行和其他認可財務機構批予購買綠置居單位的貸款提供按揭貸款保證。
- 提供由個別單位轉讓契據日期起計一年的欠妥之處的保養責任期。
- 為綠置居單位提供由樓宇落成日起計的10年樓宇結構安全保證。就新建綠置居單位的樓宇結構安全保證而言,樓宇落成日是指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轄下獨立審查組向有關樓宇發出佔用許可證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