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補價安排

補價安排
相片:補價安排

由1982年5月推出的居者有其屋 (居屋) 計劃第三期乙起,透過居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可租可買計劃、重建置業計劃及中等入息家庭房屋 (美樂花園) 等計劃下出售的單位,以及由1998年推出的租者置其屋計劃 (租置計劃) 第一期起,透過租置計劃出售的單位和於2016年推售的綠表置居先導計劃 (綠置居) 的單位,均有根據房屋條例 (第283章) 附表所規定的轉讓限制。業主須先向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繳付補價以解除轉讓限制,才可將單位在公開市塲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

請按以下連結查閱有關居屋計劃 (包括私人機構參建居屋、可租可買、重建置業及中等入息家庭房屋 (美樂花園) 等計劃) 及租置計劃和綠置居單位的補價安排及程序,你亦可下載申請書或於網上遞交申請。網上申請只適用於持有已啟動數碼簽署功能的「智方便+」帳戶或有效的個人數碼證書的業主使用。業主可透過房委會網站、香港政府一站通或「智方便」網站填妥及遞交網上申請。

請按以下連結查閱居屋及租置計劃單位補價宗數的統計資料:

聯絡資料
支援服務第四組
電話: 2712 2712
地址: 香港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
香港房屋委員會總辦事處第2座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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