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臨時墟市活動

臨時墟市活動

在公共屋邨內舉辦臨時墟市活動

申請在公共屋邨內舉辦臨時墟市活動所须注意事項撮要如下:

一般而言,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轄下公共屋邨人口密集,地面的空間往往是供居民使用的公用通道、休憩設施或公共空間。對於使用這些公共空間舉辦墟市的建議,如果有關屋邨範圍內的部分設施的業權涉及房委會以外其他業主,有關建議須得到有關業主的同意。而且,如有關地段設有地契及公契,對地段內設施設有樓面面積及用途限制,設立墟市的建議或需要視乎個別地契條款取得地政總署的批准。無論屋邨涉及其他業主與否,房委會需充分考慮居民及其他持份者的意見,及有關建議對屋邨的影響。

場地限制

房委會需考慮不同因素,包括建議會否阻礙公用及緊急通道、破壞環境衛生、滋擾居民或引來無牌小販擺賣,以及現有設施可否配合,例如電力供應裝置及去水設備等。舉辦墟市的團體如獲批租用場地,須負責墟市的運作及場地管理,並須向有關政府部門取得所需的牌照、許可證或批准書。申辦者或機構須遵守詳列於場地申請書及使用批准信內所載的條款,並繳付相關費用。

申請及租賃方法

請向相關的房委會屋邨辦事處遞交舉辦臨時墟市活動申請書及墟市計劃建議書,房屋署會協助申辦者進行政府部門諮詢及轉交相關地區民政事務處作地區諮詢。如有關場地涉及地契、公契及其他業主,房屋署亦會協助申請者諮詢有關業主及地政總署。如有關的申辦者為慈善團體,而其建議的墟市活動屬非牟利性質,房委會亦會以優惠原則,而非以市場水平釐定場地費用。

申請資格

任何團體或機構均可申請。

場地查詢

按此瀏覽各屋邨辦事處的聯絡電話號碼及地址。

下載申請表

下載申請表

有關籌辦墟市活動的申請手續及詳情,可參閱上載於環境及生態局網頁的<墟市申請資源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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