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屋邨提供的流動設施
公共屋邨提供的流動設施
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屋邨提供的流動設施
流動設施一般是指利用流動車輛在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屋邨註1內舉行的慈善活動或提供的醫療和社區服務,這些車輛會停泊在屋邨內的露天地方。屋邨管理人員會視乎邨內情況,劃定合適地點供流動車輛停泊。有關停泊位置屬一般易於到達的地點,並盡量不會對行人和鄰近居民造成滋擾。
流動設施的類別
流動設施現時提供的活動和服務簡述如下:
(a) 流動社區活動
流動社區活動是指為推廣教育、提高社會公德、促進市民身心健康,以及有助促進社區共融等目的而進行的活動,例如流動展覽和教育巴士等。這類活動通常由志願組織、非牟利團體和政府部門不定期舉辦。
(b) 流動圖書館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下稱「康文署」)為照顧一些有需要,但人口尚未達到設立分區圖書館規劃標準的地區,提供流動圖書館服務。經過署方、康文署和地區人士多輪商討後,我們在房委會轄下個別屋邨劃出停泊位置供流動圖書館使用,以支援固定圖書館的網絡。流動圖書館約每兩星期一或兩次到屋邨提供服務。
(c) 流動中醫和物理治療服務
通常在沒有中醫診所或物理治療服務的房委會物業,才會有流動中醫或物理治療的服務提供。這種服務自2006年起開始,主要由多個慈善和非政府機構營運。這類醫療車輛配備各類醫療設備,包括供殘疾人士使用的升降平台,並提供包括針灸等多項醫療服務。我們現時已在多個屋邨提供停泊位置以便這類服務運作,而醫療車輛通常每星期到訪屋邨一至三次。
(d) 流動郵政局
我們已在個別屋邨提供停泊位置,供香港郵政提供流動服務。雖然流動郵政車輛車廂空間有限,但仍能維持多項郵政服務,以照顧居民日常所需,而郵政車輛會每星期到訪屋邨兩至三次。
(e) 流動銀行服務
在香港,流動銀行是一項嶄新的銀行服務模式。這項服務自2015年11月起展開,現時由三間銀行營運,於星期一至六輪流在三十多個屋邨設點,以滿足居民對銀行服務的需要。
標準收費
我們會視乎流動服務的性質及其收費安排,決定免費提供場地、收取成本租金或按商業租值收費。詳情表列如下:
| 標準收費 | 收費原則 | 提供的活動/服務 |
| 免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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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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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業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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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安排
為配合上述的流動服務,我們採用靈活的租賃方式。一般而言,我們會就每宗申請批出暫准證,而有效期不會超過六個月。營辦者須自行向相關政府部門/當局取得所需的各項牌照/許可,購買足夠保險,以及須就其在指定場地進行獲批准活動所招致的一切損害、損失及申索,向房委會作出彌償。
申請
請向有關屋邨辦事處查詢。
註1 不包括「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可租可買計劃」屋邨、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居者有其屋」屋苑,以及由公契經理人管理的屋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