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屋邨清拆

屋邨清拆

按照政府在1987年發表的《長遠房屋策略》,我們推出整體重建計劃,目的是將第三至第六型的舊式公屋樓宇和早期的政府廉租屋邨有秩序地清拆重建。隨着牛頭角下邨(二區)在2010年1月完成清拆後,整個整體重建計劃已告完成。

另一方面,按照1998年發表的《長遠房屋策略》,我們開始推行屋邨清拆計劃,未納入整體重建計劃的舊型屋邨,均會因應個別情況決定是否須要清拆。屋邨清拆計劃旨在為居於舊式屋邨的住戶提供較佳的居住環境,並同時改善社區及善用土地。於2002年清拆的北角邨便是首個在此計劃下拆卸的屋邨。

遷置受屋邨清拆計劃影響住戶的工作,一般會在樓宇拆卸前30個月展開,讓居民有充裕的時間安排搬遷事宜。我們會以書面通知有關住戶相關安排及邀請他們前往辦理搬遷登記手續。有關手續非常簡便,而且無須繳交任何費用,住戶只須在「屋邨清拆調遷申請表」內提供所需資料即可。

受屋邨清拆影響的住戶,可參閱下列部分:

受屋邨清拆影響的商戶,可參閱下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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