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租金援助計劃

租金援助計劃
相片:租金援助計劃

我們設有租金援助(租援)計劃,透過寬減租金 (註一) 援助暫時有經濟困難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戶 (註二)。合資格申請人可獲減四份之一或一半租金。由2016年9月1日起,減租之年期由一年延長至兩年。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資格,方可獲得租金援助:

 

居住於新大廈類別的住戶,例如和諧式大廈及1992年或以後落成的樓宇,必須入住單位滿兩年後方可申請租金援助。然而,受重建影響的租戶,則不受此限制。

居於新大廈類別的非長者租援計劃受助人,如在連續四年接受租金援助後仍需援助,須在有合適單位(註三)時遷至同區租金較廉宜的單位。至於居於新大廈類別的長者和家有殘疾成員、居於舊大廈類別(寬敞戶除外)的租援計劃受助人,可獲豁免在連續四年接受租援後搬遷至租金較廉宜的單位。

如欲申請租金援助,可在屋邨辦事處索取申請表格,填妥後連同所需文件,交回所屬屋邨辦事處辦理。

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