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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专区
员工以公职身分出席场合,通常是指该员工当值时因职务需要或奉上司指示出席。如果员工在这些场合的抽奖活动中奖,或应邀购买抽奖券而赢得奖品,应该接受这些奖品吗?
如果抽奖是该项活动的其中一个环节,而有关员工毋须支付分毫,他应考虑放弃参加抽奖或把奖品交回大会,再行抽出幸运儿。如果这样做引起尴尬或令有关员工表现无礼,员工便应把奖品带回部门,并按照房屋署职员通告第6/2008 号所述的程序,就处理奖品的方法申请批准。
员工如以公职身分出席活动时,自掏腰包购买抽奖券,并赢得奖品,则毋须申请特别许可保留奖品。不过,员工应该抱持审慎态度,避免参加可疑且可能有损诚信的抽奖。
资料来源: 房屋署职员通告第6/2008号 公务员诚信管理资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