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引
申请公共租住房屋 (公屋),请跟从下列步骤:
- 了解申请资格
- 索取申请表及申请须知
- 填写及递交申请表
- 初步审核及获登记的公屋申请
- 出席详细资格审查面晤
- 接受获配公屋单位
申请表及申请须知可在以下地点免费索取:
- 各公共屋邨办事处
- 房屋署申请分组 (九龙横头磡南道3号香港房屋委员会客务中心第二层平台)
- 民政事务总署辖下各区谘询服务中心
申请公屋声明书及更改资料表格可在房屋署申请分组 (九龙横头磡南道3号香港房屋委员会客务中心第二层平台)免费索取
你亦可按以下连结下载申请表及申请须知:
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申请表 [HD300C] (PDF 格式)
填写公屋申请表前,请先细阅「公共租住房屋申请须知」以了解:
- 基本申请资格及不获接受申请的情况
- 各项长者优先配屋计划
- 申请细则
- 填表指引
我们制作了录像影片,协助你填写公屋申请表。请按本页的录像影片连结。
申请者须填妥申请表,连同所有有关证明文件和声明书,于三个月内一并寄回或递交至房屋署申请分组。如使用「公屋申请电子服务」的「公屋申请填表易」,请于递交公屋申请前参阅「公屋申请电子服务」内的「公屋申请电子服务」使用手册及请将填妥的申请表列印,并在该申请表内签署。如选择邮递,务必贴上足够邮资,申请分组不会接收邮资不足的邮件。若邮件邮资不足,邮政署会把邮件退回寄件人。如邮件上没有注明回邮地址,邮政署会按照既定程序处理无法派递的邮件。
我们在接获申请表后发出收件确认书,并按收到申请表的日期先后次序审核申请表及文件。
我们在接获申请后,将初步审核申请表及文件。若没有妥当填写及╱或签署申请表及声明书╱未能提供所需有关证明文件和声明书╱申请被审核为不符合资格,申请表及文件将会被退回,并夹附退表解释信,通知申请者退表的原因,申请个案便告完结。
若申请通过初步核实资格而获得登记,申请者会收到由房屋署发出印有申请编号及登记日期的蓝卡作确认。如申请者在收到收件确认书的三个月后仍未收到蓝卡或退回的申请表,申请者可以:
- 透过书面向申请分组查询 (邮寄地址:九龙城邮政局邮箱89192号);或
- 亲身到申请分组查询 (地址:九龙横头磡南道3号香港房屋委员会客务中心第二层平台);或
- 致电房委会热线 2712 2712 查询
申请到达详细资格审查阶段时,我们会按申请的登记日期/相应登记日期(如有)(非长者一人申请者则按其在「配额及计分制」下所得的分数办理)及所选择的区域有否合适单位,依次序约见申请者及家庭成员进行详细资格审查以核实编配资格。申请者及家庭成员须在详细资格审查面晤中提供齐备资料,以便我们进行审查及核实。
我们会于集齐文件后约两个月内,通知申请者是否符合编配资格,申请的合格或取消日期以我们完成审核当日为准。
若申请者符合所有申请资格,并已进入配房阶段,当申请到达编配次序时,我们会为申请者编配公屋。
为公平分配公共房屋资源,公屋单位会以电脑随机方式,按申请者的家庭人数、公屋选区及单位编配标准;并配合轮候到达编配阶段时的资源编配。
我们会通知申请者有关配屋及入伙资料。当申请者接受编配的单位,有关申请便随即自动取消。
特快公屋编配计划
我们会因应公屋资源情况而推出特快公屋编配计划。若申请者符合资格,便会收到特快公屋编配计划的邀请函,届时可别错过这个能提早获编配公屋单位的机会。
请按以下连结了解更多特快公屋编配计划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