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存于公共屋邨的含石棉物料

存于公共屋邨的含石棉物料

房屋署已于1984年后停止使用含石棉物料,但在1984年前落成的旧型屋邨,部分大厦曾有采用含石棉物料。其中大部分经已被消除,剩下少量的主要存在于露台及楼梯通花砖、烟囱、供电总掣柜内用作消弧的防火装置及电表房内上行供电汇流排内隔火板。这些含石棉物料当中的石棉纤维已和水泥、批荡、沥青等混合用料黏合着,除非被锯开或打碎,否则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因为此等经黏合后的物料,并不容易释出石棉纤维于空气中。因应保障居民健康及工人安全,房屋署联同环保署和劳工处已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定期检查和监督计划以及特别的施工程序。一份于公共屋邨内含石棉物料的位置记录已经存放于有关屋邨的办事处及房委会 / 房屋署网站。居民及公众人士不应随意破坏这些物料。若一旦发现有破损情况出现,必须尽快通知房屋署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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