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资格准则

资格准则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于2023年4月26日通过修订购买资助出售单位的资格准则,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户或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出租屋邨的住户以绿表申请者身分申请购买资助出售单位时,将与白表申请者一样在拥有香港住宅物业方面受到相同的限制。

经修订的资格准则下,以绿表申请者身分申请购买资助出售单位的公屋租户及房协出租屋邨的住户在递交申请截止日期前的24个月起计直至购买单位时,均不得在香港拥有住宅物业。此外,房委会的定期暂准居住证持有人将不再符合资格以绿表申请者身分购买资助出售单位。若有关持证人符合有关资格,他们可以以白表申请人的身分申请购买资助出售单位。

绿表申请人的定义

房委会在下列组别人士符合每期出售计划推出前所公布有关年龄、家庭成员组合,以及拥有物业限制等详细申请资格准则的情况下,以下类别人士符合绿表资格购买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 ─

白表申请人的定义

房委会在下列组别人士符合每期出售计划推出前所公布有关年龄、家庭成员组合、居港年期规定、入息和资产限额,以及拥有物业限制等详细申请资格准则的情况下, 以下类别人士符合白表资格购买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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