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资格准则 (绿置居)

绿表申请者的定义

香港房屋委员会(下称「房委会」)在下列组别人士符合每期出售计划推出前所公布有关年龄、家庭成员组合,以及拥有物业限制等详细申请资格准则的情况下,以下类别人士符合绿表资格购买绿表置居计划单位 ─

(a)  居于房委会公屋或房协甲类出租屋邨或房协年长者居住单位住户(其租约生效日期必须为申请截止日期或之前)(房委会「有条件租约」住户、经由房委会「特快公屋编配计划」获配公屋而于其公屋单位租约生效日期起计三年内的住户、以按月暂准租用证形式租住房委会过渡性暂租住屋单位的住户或定期暂准居住证持证人,或房协乙类出租屋邨/专用安置屋邨的人住户、以按月暂准居住证形式租住房协过渡性暂租住屋单位的住户或定期暂准居住证使用人,均不可申请)

(b)  下列持有房屋署/市区重建局发出有效《绿表资格证明书 - 只适用于出售绿表置居计划单位》的人士:

(i)      已通过详细资格审查并获核实为符合入住公屋资格的公屋申请者;

(ii)     获核实符合「公务员公共房屋配额」申请资格的人士(请注意名列申请表内的任何人士,若有违反公务员事务局就「公务员公共房屋配额」所发出的有关通函内所列载的申请条件,则可能导致申请被取消。届时,已缴付的申请费将不会获得退还,亦不能转让。一旦签订绿置居单位/租置计划回收单位的买卖协议后,所余的任何《绿表资格证明书》及/或《购买资格证明书》即被取消。);

(iii)    受政府清拆计划或天灾影响,并获核实符合资格入住公屋的人士;

(iv)    受市区重建计划影响,并获核实符合资格入住公屋的人士;

(v)     离婚/分户,并获核实符合资格入住公屋的公屋住户;及

(vi)    持有房屋署签发有效《保证书》并获核实符合资格入住公屋的前公屋住户。

(c)  「长者租金津贴计划」的受惠者,而受惠者及其家庭成员并无违反租金津贴协议内的任何条款。

拥有住宅物业的限制

申请购买资助出售单位的申请者,由申请截止日期之前的24个月起计,直至签署买卖协议购买本销售计划的单位时,均不得在香港拥有住宅物业。所有申请者或名列申请表上的任何家庭成员,如曾于申请截止日期前的24个月内签订协议(包括临时协议)购买任何香港住宅物业,而有关协议其后已取消或撤销,便仍然符合资格提出申请。

优先选楼计划

由「居屋2024」起,房委会在每次资助出售单位销售计划中将预留四成的单位配额,供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和「家有初生优先选楼计划」的合资格申请者搅珠和优先选楼。

「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

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二人或以上家庭,必须符合及遵守下列规定∶

  1. 在申请截止日期当日(即2025年8月6日),该名长者必须已年满60岁。
  2. 长者必须为公屋租约/出租屋邨租约/《绿表资格证明书 - 只适用于出售绿表置居计划单位》内的家庭成员。
  3. 最少一名长者必须成为所购买单位的业主或其中一名联名业主,他/她必须精神上具有行为能力(如有需要,房委会可能要求该名长者提供最近的医生证明文件),了解本销售计划各项申请文件及其所签署的法律文件,包括楼宇买卖协议/转让契据等文件的内容和作用。
  4. 该名长者如属已婚,其配偶亦须名列同一份申请表内,但如有文件证明他/她们已合法仳离、配偶没有香港入境权或已去世则属例外。合法仳离是指离婚人士须在申请截止当日或以前,获法庭批出绝对判令证明书(离婚案),否则其配偶亦须名列同一份申请表。如未能符合规定,房委会有权取消相关申请。有关申请被取消后,已缴付的申请费不会获得退还,亦不能转让。
  5. 申请者及申请表上的家庭成员承诺愿意与该名长者一同在所购买的单位居住。日后至少要有一名名列申请表上的家庭成员与该名长者一同在所购买的单位居住。
  6. 除因永久离开、去世或社会福利署署长提出的其他体恤理由外,该名长者的名字日后不得从房屋署持有的业主纪录中删除。

「家有初生优先选楼计划」

参加「家有初生优先选楼计划」的二人或以上家庭,必须符合及遵守下列规定∶

  1. 家庭申请者如有婴儿20231025 日或以后出生,而有关子女在本销售计划申请截止日期时为三岁或以下;或在申请截止当日已怀孕满16周的家庭成员,并能在房委会要求时呈交有效并明确列出预产期(即2026年1月21日或之前)的医生证明文件,均符合申请资格。如该家庭有多于一个年龄三岁或以下的子女,直至最年幼的子女年满三岁为止,该家庭仍会符合资格。
  2. 已婚一人申请者的申请表内如包括在申请截止当日已怀孕满16周的家庭成员,该家庭成员须为公屋租约/出租屋邨租约/《绿表资格证明书 – 只适用于出售绿表置居计划单位》内的家庭成员,才可参加「家有初生优先选楼计划」。
  3. 若该名合资格的初生婴儿因任何原因不再名列绿置居申请内,该家庭申请者的优先选楼次序将会被取消,房委会将以申请者的最新情况重新审核其申请类别及选楼次序。
  4. 如已成功透过「家有初生优先选楼计划」购得资助出售单位,所有名列申请表的初生婴儿将不可再次参加其他「家有初生优先选楼计划」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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