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临时墟市活动

临时墟市活动

在公共屋邨内举办临时墟市活动

申请在公共屋邨内举办临时墟市活动所须注意事项撮要如下:

一般而言,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公共屋邨人口密集,地面的空间往往是供居民使用的公用通道、休憩设施或公共空间。对于使用这些公共空间举办墟市的建议,如果有关屋邨范围内的部分设施的业权涉及房委会以外其他业主,有关建议须得到有关业主的同意。而且,如有关地段设有地契及公契,对地段内设施设有楼面面积及用途限制,设立墟市的建议或需要视乎个别地契条款取得地政总署的批准。无论屋邨涉及其他业主与否,房委会需充分考虑居民及其他持份者的意见,及有关建议对屋邨的影响。

场地限制

房委会需考虑不同因素,包括建议会否阻碍公用及紧急通道、破坏环境卫生、滋扰居民或引来无牌小贩摆卖,以及现有设施可否配合,例如电力供应装置及去水设备等。举办墟市的团体如获批租用场地,须负责墟市的运作及场地管理,并须向有关政府部门取得所需的牌照、许可证或批准书。申办者或机构须遵守详列于场地申请书及使用批准信内所载的条款,并缴付相关费用。

申请及租赁方法

请向相关的房委会屋邨办事处递交举办临时墟市活动申请书及墟市计划建议书,房屋署会协助申办者进行政府部门谘询及转交相关地区民政事务处作地区谘询。如有关场地涉及地契、公契及其他业主,房屋署亦会协助申请者谘询有关业主及地政总署。如有关的申办者为慈善团体,而其建议的墟市活动属非牟利性质,房委会亦会以优惠原则,而非以市场水平厘定场地费用。

申请资格

任何团体或机构均可申请。

场地查询

按此浏览各屋邨办事处的联络电话号码及地址。

下载申请表

下载申请表

有关筹办墟市活动的申请手续及详情,可参阅上载于环境及生态局网页的<墟市申请资源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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