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长者业主楼换楼计划

长者业主楼换楼计划

为更有效地运用现有房屋资源、促进资助出售单位的流转及给予长者多一个选择灵活地调配资产以支持生活,行政长官在《2025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房委会推行「长者业主楼换楼计划」。

房委会推行的「长者业主楼换楼计划」会在房协先导计划的基础上扩展。凡房委会资助出售单位的业主及已登记的家庭成员均年满60岁或以上,而其业主1在签署「交易许可证」申请书当日已拥有原有单位的业权满十年或以上,可在第二市场不需补价出售原有单位后,再次在第二市场购买一个实用面积较小或地区较偏远的单位(只需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地区按公共租住房屋的四个区域划分,即市区、扩展市区、新界及离岛。有关申请资格及其他详情,请按以下连结:

https://www.hkhs.com/sc/application/flat-for-flat-scheme-for-elderly-owners  

注1:以签订原有单位之转让契据当日起计。若为两位或以上的联名业主共同拥有,则以拥有单位业权最长年期的业主计算。倘申请人透过遗产受益人身分获取业权,原有单位的业权必须由已故业主的遗产受益人根据原有单位的允许契据而获取业权的日期起计满十年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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