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销售资料
出售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单位2022 (居屋2022)
- 8,926个新建居屋于2022年2月接受申请,单位预计分别在2022至2024年落成。
- 同时接纳绿表和白表申请者购买本销售计划的居屋单位,绿表及白表申请者的配额比率为40:60。以下两个申请类别将设有配额 / 预留单位:
申请类别 | 配额/单位数目 | ||
---|---|---|---|
a) |
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家庭 |
2,700 | |
b) |
一人申请者 |
900 |
绿表及白表申请者的配额比率为 40:60,如其中一方的配额尚未用尽,剩余的配额会拨给另一方同一申请类别的申请者,反之亦然。(例如:若原属白表「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申请类别的配额有剩余,会拨归绿表「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申请类别的申请者,反之亦然。)
房委会为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家庭申请者设有2,700个居屋及房协资助出售单位的配额,亦为一人申请者预留900个居屋及房协资助出售单位。设定的配额只适用于居屋及房协资助出售单位,当有关申请类别的居屋及房协资助出售单位的配额用尽后,房委会便会邀请下一个申请类别的申请者选楼(其他一人申请者类别除外)。
当「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设定的配额(即2,700个居屋及房协资助出售单位)一旦用尽,「其他家庭」类别的申请者便会获邀选楼。如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家庭申请者未能取得配额,他们仍有机会在「其他家庭」类别下购买单位。若所有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家庭申请者获安排选楼后仍未用尽该配额,剩余的配额会按配额比率拨归绿表「其他家庭申请者」及白表「其他核心家庭申请者/非核心家庭申请者」申请类别。如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家庭申请者已成功选购单位及签署房委会居屋单位的买卖协议或房协资助出售单位的临时买卖合约,有关配额会被视作已耗用。日后因相关买家撤销房委会居屋单位的买卖协议或房协资助出售单位的临时买卖合约/正式买卖合约而从这个申请类别释放的配额,不会再分配给其他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家庭申请者。在任何情况下,所有因房委会居屋/租置计划回收单位的买卖协议或房协资助出售单位的临时买卖合约/正式买卖合约撤销而收回的居屋或租置计划回收单位或房协资助出售单位,会于房委会/房协办妥撤销手续后的下一个选楼日,供当天正在进行选楼的申请者按选楼次序选购。
白表「非核心家庭申请者」将获安排于所有白表「其他核心家庭申请者」选楼之后才选楼。
当只余下900个居屋及房协资助出售单位可供选购(即为一人申请者预留的900个居屋及房协资助出售单位),或「其他家庭」类别申请者的名单已用尽(视乎何者较早而定),一人申请者会获邀选购余下任何面积的单位。如在一人申请者名单用尽后仍有居屋及房协资助出售单位未售罄,余下的居屋及房协资助出售单位会按配额比率拨归绿表「其他家庭申请者」及白表「其他核心家庭申请者/非核心家庭申请者」申请类别。若所有家庭申请者获安排选楼后有多于900个余下居屋及房协资助出售单位,该些余下单位会全数按配额比率拨归绿表及白表的一人申请者选购。如一人申请者已成功选购居屋/房协资助出售单位及签署房委会居屋单位的买卖协议或房协资助出售单位的临时买卖合约,有关预留的居屋及房协资助出售单位会被视作已耗用。日后因相关买家撤销房委会居屋单位的买卖协议或房协资助出售单位的临时买卖合约/正式买卖合约而从这个申请类别释放的居屋及房协资助出售单位,不会再分配给一人申请者类别。这些因房委会居屋单位的买卖协议或房协资助出售单位的临时买卖合约/正式买卖合约撤销而收回的单位,会按配额比率拨归绿表「其他家庭申请者」及白表「其他核心家庭申请者/非核心家庭申请者」申请类别的申请者按选楼次序选购。
各类别申请者的选楼次序如下:
绿表申请者 | 白表申请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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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 适用于居住在白田邨第9、第10、第11及第13座的家庭申请者或一人申请者。任何申请者透过2018年特别出租安排租住白田邨第13座空置单位则不会享有选购单位的绝对优先资格。
注二: 适用于居住在石篱中转房屋第10及11座已获核实编配公屋资格并获房屋署发给有效《绿表资格证明书 - 只适用于出售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的家庭申请者或一人申请者。
所有家庭及一人申请者类别均会获发一个由电脑根据搅珠结果随机排列的基本选楼次序。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家庭申请者,会另外获发一个该类别由电脑根据搅珠结果随机排列的选楼次序。因此,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家庭申请者,会分别获发一个基本的家庭申请者选楼次序及一个「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选楼次序(即共两个)。
房委会会根据上文所列的次序,邀请各类别合资格申请者按其选楼次序选楼。受房委会已公布公屋清拆计划影响或中转房屋清拆计划的家庭或一人申请者,会分别较其他绿表及所有白表类别的家庭或一人申请者优先选楼。在选楼期间,每五名出席选楼申请者的选楼次序依次为:(i)一位绿表申请者;(ii)一位白表申请者;(iii)一位绿表申请者;(iv)一位白表申请者以及(v)一位白表申请者。
若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家庭申请者未能在该申请类别的指定配额下选购单位,房委会会在他/她们在「其他家庭/其他核心家庭」申请类别的选楼次序到达而在该类别仍有单位可供选购时再邀请他/她们选楼。
凡透过房委会「特快公屋编配计划」或房协「特快甲类屋邨出租单位编配计划(2019年)」获编配公屋/出租单位的住户,若于其公屋/出租单位租约生效日起计三年内,须以绿表申请购买本销售计划的单位,房委会在编排选楼次序时会把他们视作白表申请者,而他们购买的单位,亦会计入白表申请者的配额内。在签订所购单位的转让契据/转让契约后,与其他绿表申请者一样,这类绿表申请者必须把其公屋/出租单位交回房委会/房协。
由于选楼通知书须于选楼日期前预早寄出,因此房委会、房屋署及房协不能保证于申请者应邀到来选楼时仍有单位可供选购。倘若他/她们选楼时,其所属申请类别的配额已用尽或可供选购单位已售罄,他/她们将不获安排选楼,请留意最新的销售情况。
单位分配及选购单位次序以房委会不时发出的相关销售安排为准。如有争议,房委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转让限制
在签署转让契据前,买方不得把单位转让予其他人士或机构。若买方要求撤销买卖协议,且获房委会同意,房委会有权保留一笔相等于售价百分之五的款额,作为同意撤销买卖协议买方应付的代价。此外,买方须向房委会支付或偿付与撤销买卖协议有关或其引致的一切法律费用、收费及代付费用(如有印花税,此项亦包括在内)。
下列转让限制只适用于选购裕雅苑/愉德苑/启欣苑/安秀苑/冠山苑/骥华苑/昭明苑的居屋单位人士:
- 若买方在签立转让契据成为本销售计划下首次出售的裕雅苑/愉德苑/启欣苑/安秀苑/冠山苑/骥华苑/昭明苑的居屋单位业主后转让或出租其单位,须按照转让契据的条款和政府租契所载的条款、契诺及条件处理。房委会不会回购或提名买家(居屋第二市场除外)购买上述的单位,而下列转让限制将适用于上述单位的业主:
下列转让限制只适用于选购重售的彩禾苑/山丽苑的居屋单位人士:
- 若买方在签立转让契据成为本销售计划下重售的彩禾苑/山丽苑的居屋单位(如有的话)业主后转让或出租其单位,须按照转让契据的条款和政府租契所载的条款、契诺及条件处理。房委会不会回购或提名买家(居屋第二市场除外)购买上述的单位,而下列转让限制将适用于上述单位的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