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打击滥用公屋

打击滥用公屋
图:公屋资源 切勿滥用

公共房屋是社会宝贵资源,必须善用及合理编配给真正有需要人士。我们一直致力打击滥用公屋行为,并会严正处理每一个滥用公屋个案。

如租户被证实滥用公屋,会被终止租约,若他们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更可能会遭检控。

行政长官于《2024年施政报告》宣布推出「善用公屋资源奖励」计划,为提供确切情报举报滥用公屋的人士提供奖赏,找出更多滥用个案。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已将有关计划命名为「举报滥用公屋奖」,并于2025年1月15日推出。详情请参阅下文「举报滥用公屋奖」。

常见滥用公屋行为

  • 丢空单位 (或逾三个月非经常持续居于单位)
  • 分租或转租单位 (不论有没有租金收入)
  • 在单位内进行不法活动 (如聚赌、藏毒或藏有私烟等)
  • 将单位用作非住宅用途 (如营商、货仓等)
  • 虚报资料 (如入息、资产、婚姻或家庭狀况等)

若租户严重违反租约滥用公屋,我们将不予警告,终止其租约。因违反租约条款而被终止公屋租约的前租户及其18岁或以上的家庭成员,由终止租约日期起五年内,不合资格申请公屋。日后亦不会获编配至地理位置、楼龄和楼层比其之前较佳的单位。

严重违反租约行为包括 -

  • 把单位分租 (不论有没有租金收入)
  • 居住在经证实的另外居所,或逾三个月非经常持续居于单位 (「经常持续」一词按其常义诠释,审理个案时以合理标准为关键尺度)
  • 在单位进行不法活动

「善用公屋资源分组」

除屋邨办事处执行日常租约管制工作外,我们亦成立了「善用公屋资源分组」,打击滥用公屋。「善用公屋资源分组」除处理怀疑滥用个案外,并会严格审查公屋租户及各类资助房屋计划申请人士的入息和资产申报,以防止公屋资源被滥用。

加强打击滥用公屋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于2023年5月24日通过以下一系列新措施,以加强打击滥用公屋和优化「富户政策」,确保善用公屋资源。新政策在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1. 公屋租户在入住公屋后,须每两年申报已持续居于单位,并已遵守与居住情况相关的租约条款。租户亦须授权房委会可向有关政府部门及公/私营机构查核租户资料。拒绝申报或没有在指定日期内申报的租户,其公屋单位的租约可被终止。
  2. 曾在申请公屋时作出虚假陈述而被取消申请的公屋申请者,不得在五年内再次申请公屋;
  3. 曾作出虚假陈述、违反租约条款、触犯「屋邨管理扣分制」等而被终止租约的前公屋租户,由终止租约当日起计五年内禁止再申请公屋。

「举报滥用公屋奖」

为进一步加强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的成效,房委会于2025年1月15日推出「举报滥用公屋奖」计划,除房委会/房屋署的直接雇员1外,举报人以实名提供真实确切资料令房屋署成功向滥用公屋单位的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2,会获奖励金最高3000元3及感谢状作为嘉许。

「举报滥用公屋奖」计划须知

  1. 对在计划实施前已实名向我们作出举报的滥用公屋个案,若有关个案的调查尚未完结,在查明属实并于计划实施后,成功向滥用公屋的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我们会主动联络有关人士,征询其是否参与计划;
  2. 除了房委会/房屋署的直接雇员外,任何能提供真实确切资料令致房屋署成功向滥用公屋单位的人士发出迁出通知书的16岁或以上举报人皆符合参与资格。由于涉及现金奬励,举报人必须以实名作出举报,并同时提出参与计划。参加计划的人士须由专责人员进行初步评审、面见及核实个人资料,以确保举报真确性。参加计划的人士,包括并非以指定格式表格作出举报的人士,均会收到确认收悉举报通知;
  3. 为了鼓励提供被滥用公屋的个案,当房委会凭借举报人提供的资料,成功向滥用公屋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房委会会向参与计划人士提供感谢状及最高港币3,000元现金奖励;
  4. 为免有关计划被滥用,每宗可获奬励的举报会由「评审委员会」作出审核,及审理性质复杂/有争辩的个案(例如多于一人声称向某公屋单位发出「迁出通知书」是基于其提供的信息),「评审委员会」会由首长级人员作为主席并作出最终决定;及
  5. 举报人士的身份会绝对保密;此外,我们也不会向举报人士透露调查的详情及结果。

常见问题

相关常见问题请按此处)  

举报滥用公屋途径

  • 致电房屋委员会热线 2712 2712
  • 填交「举报滥用公屋邮柬」 或 「举报滥用公屋表格」 [HD844] (PDF format)
  • 在网上填写和递交「举报滥用公屋网上表格」
    举报滥用公屋网上表格
  • 通知屋邨办事处

如有任何怀疑滥用公屋线索或资料,可以经以上途径举报,你所提供的一切资料,我们会绝对保密。

注1

包括由房委会/房屋署直接聘任的公务员、合约员工以及透过顾问公司聘用 执行房委会/房屋署职务的「个体聘用人员」。

注2

无论举报人是否参与「举报滥用公屋奖」,房委会均会进行认真调查,并按现行政策向滥用公屋单位的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 

注3

若滥用个案涉及多于一人提供资料,而房委会需要依赖超过一个举报人提供的资料才能完成调查确立滥用公屋及发出迁出通知书,则该等举报人经评核后可平分3 000元的现金奖励及每人均可获得感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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