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专区
欠下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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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得欠下其下属、有公事往来的公司/机构或任何市民的人情。按照一般规定,他们不应接受这些人士/机构的任何利益(包括免费服务和优待)、款待或好处,以避免在履行公职时造成尴尬或损害政府声誉。他们不应沉迷赌博或与下属进行有价事物的赌博。向下属或有公事往来人士借钱,或索取/接受某些利益,可构成《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所述的罪行。 |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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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房屋署职员通告第4/202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