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是于1973年4月根据《房屋条例》(第283章)成立的法定机构,协助运输及房屋局,负责制定和落实公营房屋计划。房屋署则为其执行机关。
为有住屋需要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可以负担的租住房屋,并透过推出资助出售单位协助中低收入家庭自置居所。
我们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融入到规划和推行房屋发展及管理项目內,致力提供优质、安全、可负担、以人为本和环保的公营房屋。我们在环境、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明确界定了可持续发展策略、优先事项和计划。我们致力平衡三方面需求,以实现健康生活、可持续建筑和改善城市环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