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商和承辦商要鞏固安全管理,管理層的承擔至為重要,關鍵在於多走一步、提供安全的工作制度及推行安全作業模式。
加入安全承諾
我們於業務指引中加入了安全承諾, 要求承建商作出承諾, 維持最高的地盤安全標準,不斷求進,致力推廣安全文化。 進行每季獨立安全稽核
承建商的安全管理系統是確保工作安全的基礎,按照房屋委員會安全稽核計劃(HASAS), 每季都會對地盤安全管理系統和它們的執行作出審核。始於1996年的安全稽核制度(HASAS)一直提供一個專業而且獨立的系統, 評估承建商的表現。為配合維修和保養工程的獨特性,房屋委員會亦會發展一個為分區保養合約制度身訂做的安全審計系統。 進行突擊安全巡查計劃
房屋委員會在獨立安全稽核計劃(HASAS)之外, 於2013年為新工程項目推出突擊安全巡查計劃。突擊安全巡查旨在透過獨立安全督察的突擊巡查,令工程人員提高警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它針對工地高危工序,根據客觀評審準則對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巡查。 採用「安全、環保及衞生綜合支付計劃」
為避免承建商在招標競爭中忽視工地安全,新工程建造合約於2000年引入安全支付計劃(PFSS),並於2003進展到一項綜合支付計劃,可應用到所有新工程合約,包括地盤安全、環境管理和地盤衛生項目(PSE&H綜合計劃)。 安全支付計劃發揮了積極作用,引來安全文化的轉變。承建商只有完成他們的責任,才能收到付款。如他們無法履行工地安全責任,可能無法收到付款,或者需要打折扣。 為了鼓勵承建商履行他們的責任,根據新工程合約,以下各點都被納入安全、環保及衛生綜合支付計劃裡,強調表現的重要:
關於維修工程, 安全支付計劃於2003年開始包括建築工程維修合約,並於2007年擴展至屋宇裝備工程維修合約。 履行安全施工程序
採用安全施工程序, 把安全作業模式融入日常工作。這種思維適用於工地各階層的員工,並有效促進安全管理系統之施行。 限制高風險工作的外判
限制外判高風險工作,可撇除無增值的外判,但仍維持業內的靈活性。 自發地向勞工署直接報告危險維修、保養、改建及加建工程
由於維修、保養、改建及加建工程大多都較小型,且需時較短, 它們都可獲豁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建築地盤(安全)規例下的通知要求。但是,這樣會對其他包括危險工序的維修、保養、改建及加建的工程構成漏洞,令勞工處難於監管。 於2008年,公共屋邨的危險裝修及維修工程,向勞工署直接匯報的自願機制開始運作。此機制有助約束不安全的工作模式,通過巡查和監管行動,可以儘早向承建商和工人給予意見或警告。有助承建商符合安全規範。 在這機制下,維修、保養、改建及加建工程有五個涉及特別風險的類別,和兩個特別的情況都被納入了自願或直接通知機制: 向勞工署直接報告危險裝修及維修工程
向勞工署直接匯報的特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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