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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僱主及責任承擔者,承建商有責任遵守安全條例、細則,以及安全作業施工,使僱員在安全環境下工作。此外,房屋委員會也鼓勵承建商提高安全及健康標準,透過長期有系統地同時實行三大方向的主要策略,推廣最佳作業模式,以及建立安全文化。這稱為「三管齊下」措施。

 
第一項:採購策略和表現監察

作為公營發展機構,我們會運用影響力,在整個採購過程中向承建商灌輸安全文化:投標者的篩選、合約條件的制定、承建商表現的監察,以致鼓勵表現優良的承建商和制裁未能履行職責的承建商等行動。作為僱主,承建商必須有效地把安全文化的訊息,透過供應鍊層層傳達給在工地前線的工作人員。

第二項:合約要求與管理

我們要求工地要以最佳作業模式運作,以達致井然的秩序、實行妥善的管理,僱用正式受訓和合資格的員工隊伍。我們積極提倡透過以下措施,實行最佳作業模式,優於法例的要求:

  • 將工地安全融入工地管理中
  • 優化工地實際的安全環境
  • 鞏固安全意識及訓練
第三項:協力研究、推廣及培訓

為提升安全意識及培育安全文化,我們積極地與持份者建立伙伴合作關係。我們與房屋署工地安全小組委員會(HDSSSC)所有外界常務委員合作,定期聯手舉辦安全講座及工地安全研討會,以在各安全專題上提高安全意識;又與建造業議會的工地安全委員會緊密合作,以推廣工地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