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購買單位 (綠表資格)

購買單位 (綠表資格)

購買居屋第二市場單位的資格 (綠表資格)

 

經修訂的綠表申請者購買資助出售單位的資格準則,由2023年7月31日起實施。在有關修訂下,以綠表申請者身分申請購買資助出售單位的房委會公屋租戶、中轉房屋認可居民及房協出租屋邨住戶在「購買資格證明書」申請書日期前的24個月起計直至簽訂購買資助出售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當日,均不得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此外,房委會的定期暫准居住證持有人將不再符合資格以綠表申請者身分購買資助出售單位。若有關持證人符合有關資格,他們可以以白表申請人的身分申請購買資助出售單位。

房協轄下出租屋邨的住戶,可向所屬屋邨辦事處查詢其申請資格的詳情。

不合資格申請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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