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演講詞

演講詞


香港老年學會第6屆老年學周年大會「老得其所:可行的方案與選擇」房屋署署長苗學禮先生致辭
從公營房屋機構的角度看長者房屋問題 (1998年11月28日 星期六)


梁醫生、各位來賓:

香港老年學會舉行第6屆老年學周年大會,我蒙邀為主禮嘉賓兼主講人,實在非常榮幸,但也同時亦感到有點戰戰兢兢,因為在各位專家面前,我只是個門外漢而已。今天在座各位都是本地及海外傑出的學者和專業人士,我唯一與老年學沾上邊的,只是我的年事與秒俱增。除此之外,我的經驗跟大會主題實在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

不過,對於長者住屋問題,我確有自己的見解和信念,也慶幸這些見解和信念與本年度的會議主題不謀而合:即讓長者老得其所,在熟悉的環境安享晚年,尤勝於把他們隔離或送到偏遠的護老院,使他們感到迷惘之餘,更失去自我和尊嚴。如何在這個人口稠密的都市實現這理想,則是另一個問題,對此我也沒有現成的答案。我今天只打算與各位分享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在本港提供長者房屋方面的經驗,勾劃我所見到的挑戰,並嘗試探討一下我們會有些什麼選擇和機會。

香港的情況

首先我想向各位分析一下香港的情況,並說明香港和外地異同之處,對不大熟悉香港的來賓而言,這樣有助他們了解香港。

香港跟其他已發展的經濟體系一樣,人口逐漸老化。經濟持續增長,令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加上較先進的醫療服務,市民的壽命普遍延長。20年前,香港男性的平均壽命為70歲,女性則為77歲。時至今日,已分別提高至77歲和82歲。香港現有670萬人,其中年滿60歲的佔15%,估計到2016年,會穩步上升至20%。

香港特別之處,在於其獨有的地理環境令土地供應極其緊張,以及政府在房屋市場的干預程度。而這兩項因素長期以來對家庭種種取向所造成的影響,亦足以令香港有異於其他社會。

自從1953年展開公營房屋計劃以來,政府已為香港約半數人口提供資助房屋,包括租住單位及自置居所。目前,房委員會以鉅額資助轄下約66萬個租住單位,而藉着居者有其屋計劃,我們已幫助另外24萬個家庭購買政府補助的出售單位。從任何標準看來,香港的公營房屋發展都稱得上成績驕人,尤其是對向來採取不干預政策的政府而言,這樣的成績就更難能可貴。我們的公營房屋計劃,成就若非首屈一指,也稱得上是當中的佼佼者了。然而,由此而衍生的問題可也不少,其一就是有關長者房屋的問題。我們一方面希望長者能在熟悉的環境安享晚年,另一方面又鼓勵年輕一代照顧他們,兩者之間的衝突由此而生。且讓我細說端詳。

就租住房屋而言,房委會既負責興建外亦負責管理,而收取的租金只是平均市值租金的三分之一。難怪有些人把我們的公營房屋計劃視為一種社會保障,亦難怪很多人寄望房委會為人口日益增加的長者解決住屋需求。事實上,房委會已為很多長者提供居所。在公屋租戶中,高齡居民的人數多至不合比例。在香港,約有54%的長者為公屋居民,主要集中在一些較舊型的屋邨。

我想先解釋一下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然後再談談在奉行自由市塲經濟的香港,為何市場似乎無法應付這一類人士的明顯需求。

居於公屋的長者人數多至不合比例,正好反映一般家庭在一個扭曲的市場的合理選擇。試想想,在一個普通家庭,父母在50年代末期或60年代初期入住公屋,他們的子女日漸長大,接受教育,找到工作,很多亦漸漸富裕起來。子女在婚後搬往私人樓宇居住,讓父母在公屋,因而十分常見。父母住得愜意,因為他們通常寧願居於自己熟悉的環境。子女也覺得妥當,因為他們希望自己的小家庭在遷往新環境後能有多點空間。再者,如要他們支付較多金錢,為父母在私人樓宇安排居所,倒不如向政府繳付廉租,讓父母在公屋單位安享晚年。 

因此,房委會重建較舊型的屋邨時,經常都會發現年青一輩已經遷出。就以房委會最舊的8個屋邨為例,超過3成的居民都已經年逾60歲;在其中一個屋邨,老人家更達4成之多。其實,年輕一代不乏都有能力與父母共住者,他們甚至有條件另覓地方讓父母頤養天年。不過,從經濟角度來看,讓長者在公屋單位住下去則更為理想,可是却顯然帶來疏於照顧的問題,政府亦因此而要承担一些責任。無論如何,我認為最好能夠兩全其美,一方面設法鼓勵年輕人照顧長者,另一方面,則讓長者老得其所,在熟悉的地方安享晚年。這正是我們今後必須面對的挑戰。

至於市場運作失效的原因,單看政府干預的程度便已一目瞭然。政府支配了整個房屋市場的底層,為35%的人口提供資助的租住房屋,結果使有限的私人租住房屋市場完全走向極端。該市場頂端的單位,租客若非公司,便是年青有為的專業人士;市塲的另一端却是環境日益惡劣的私人舊樓。這些舊樓根本不會有買家,惟有等待清拆重建。業主但求租出單位,從中取利,當然不會提供什麼管理和維修保養服務。未能入住公屋單位的清貧家庭,或者不願意遷離市區的人士,便多棲身於這類居所。

各位也許會對香港的「籠屋」或者「牀位寓所」有所聽聞。那裏的住客絕大部分都是上了年紀的單身人士或夫婦,當中亦有來港不久的新移民。然而,各位應該未曾聽過有私人發展商為這類人士興建什麼新樓,因為私人發展商根本無意與政府競爭這部分的市場。由此可見,公營房屋計劃已成為問題的一部分。讓長者在惡劣的環境終老顯然不是解決辦法,我們得安置他們,但問題是怎樣說服他們搬往較佳的環境居住。

較長遠而言,政府已實施多項措施,包括把租住公屋出售給現有租戶,協助房屋市場回複正常運作。換言之,全港會有一系列優質樓宇可供租售。與此同時,我們正制定政策,以便更直接處理長者的房屋需求。近年,我們採取「三」管齊下的措施:

  • 為長者提供更多的資助租住公屋;
  • 讓他們優先獲得安置;及
  • 為他們提供所需的特別服務。

讓我詳細解釋這策略的內容。

在供應住屋方面,專為長者而設的租住公屋已愈來愈多。在未來5年內,我們會致力提供3萬個適合編配給長者的小型單位。在此以前,我們只為長者提供有獨立設備的居住單位,但近年已興建更多不同類型的長者房屋,例如附設舍監服務的宿舍式「長者住屋」。這些新式的「長者住屋」,不但使有限的土地資源得到更妥善的運用,而且還為長者提供愜意的居住環境。他們既可獨處靜養,也可共聚言歡,各適其適。「長者住屋」不是遠離其他設施的獨立房舍,而是整個屋邨的一部分,天真活潑的孩子就在長者咫尺之間,其歡欣嬉笑可見可聞。

在編配房屋方面,我們已讓長者享有特別優先資格。目前一般家庭申請公屋的平均輪候時間是6年半,但我們保證高齡申請人可在4年內獲編配有獨立設備的單位;如果選擇「長者住屋」,輪候時間則更短至兩年。同時,我們也制定切合所需的政策,鼓勵年輕一代的家庭與年老父母同住。為達到這個目的,我們推行了多個高齡人士優先配屋計劃,讓打算與年老父母同住的申請人,得到特別的優惠。同樣,有長者同住的家庭也可優先購買備受歡迎的補助出售單位。

至於照顧長者的特殊需要,我們主要靠志願機構提供服務。我們撥出地方,供有關機構開設日間護理中心之類的設施。此外,我們亦試辦一個屋邨聯絡主任計劃。房屋署的屋邨聯絡主任會與長者保持聯絡,盡量瞭解他們的需要,並鼓勵他們參與社會活動。現在這計劃已在25個長者租戶較多的公共屋邨推行。此外,我們還在獨居長者的單位安裝緊急警報系統,以便他們遇到緊急事故時可以及時求助。

未來的挑戰:可行方案和其他選擇<

雖然上述種種安排,都是我們在長者住屋問題方面的一點貢獻,但我得承認尚未足夠,仍須努力。然而,在我們邁向下一步之前,我想應該暫且歇一歇,檢討一下目前的工作、目標,以及能否更有效地達致目標。我準備集中在需求、設計和分擔責任這3方面,對未來的發展提出一些建議。

首先是需求。假如我們要集中房屋資源,只幫助最有需要的人士,我們便要更加實事求是地研究評估需求的方法。香港的長者人口不斷增加,預計在2016年,大約會佔總人口的兩成。但這不表示政府要為他們全數提供居所,因為有些長者自給自足,或者家人有足夠能力供養他們,所以他們不需要公帑援助。然而,我認為那些符合資格入住公營房屋的長者,不但應與其他人士看齊,同樣得到各種選擇,而且應特別享有優先權。

至於重估需求量方面,政府規劃署將於1999年前制定一套特別模式,用來評估長者房屋的需求。這套需求模式旨在評估長者房屋的整體需求、資助房屋的需求和所需的房屋類別。有了這套更加客觀科學的需求模式後,我們在訂定日後的公屋供應時,會更切合實際需求,並能避免一些以往出現過的錯配毛病。

然而,我們須同樣認真研究各項編配政策,確保種種獎勵措施可以並行不悖,我想這點也很重要。我們一方面要加強優先配屋的優惠,鼓勵年輕人照顧長者,另一方面也要審視其他政策,若發現這些政策會導致適得其反的效果,便會加以修正。

剛才說過,我們已開始把公屋租住單位售賣給現有租戶。當然不是所有出售屋邨的租戶都有能力或有興趣購買。(畢竟現在為時尚早-我們不過在今年年初才推出第一期計劃-但迄今所見,估計會有7成租戶購買。)我敢推斷,不認購的租戶必以長者居多。然而,我們不會強迫他們遷出有關屋邨。我們鼓勵租戶自置居所,但卻絕對不會強行把年齡或入息相若的租戶以任何形式聚居在一起。房委會仍然是屋邨內未售出單位的業主,並會繼續妥善管理這些單位。

這把我帶到設計問題。我們得明白,房屋設計必須靈活創新,才能配合人口改變,並能作出調整,以迎合不同年齡組別的需要,讓他們在任何時刻都享有齊全的設施。

我們興建了一系列專為長者而設的單位。我們會從中學習,精益求精。我們也設計了新式的小單位大廈和附翼大廈,目的在把這些大廈納入新屋邨內,為那些希望與成年子女居於同邨而分戶的年長租戶提供居所。我們也會在這方面汲取經驗,不斷改進。除此之外,剛才提及的首批「長者住屋」大廈,雖然為數不多,但成績理想,會繼續興建。這類大廈的設計,可容納多類社會服務設施,例如政府其他部門及志願機構開辦的日間社區中心及診所等。這些房屋提供「一應俱全」的服務,讓身體壯健的長者可以在熟悉的環境安享晚年。由於長者比普通人會較需要多樣的社區和醫療服務,所以他們的房屋需要也會較為多元化。長者房屋的設計和性質必須因應這些需要。

目前,我們正積極研究一些舊型屋邨的重建計劃。我們的目標,是要確保所有希望留居原區的長者租戶,都可以在區內的特定用途大廈獲得安置。這些大廈的設計,與新屋邨混成一體,除了配備各種服務設施外,還保留了原有社區的歸屬感。因此,重建舊型屋邨時,鑑於居民以長者為多,我們會設法因應他們的需要,為他們提供一系列不同類型的居所,讓他們在熟悉的環境安享晚年之餘,也享用到一切所需的支援服務。

最後,關於工作和責任方面,我堅信必須採用一個更為全面和專業的方法,去為老人提供一般服務。要提供質素更佳的服務,便更需要專業的管理。作為興建房屋的機構,房委會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住屋,實在應付裕如,但在管理服務方面,卻感到稍為不足。這方面的工作已日趨專門,我希望能與其他專業的同事緊密合作,尋求不同的解決方法。現時只有一些臨時安排,例如把長者房屋的管理工作外判給專業機構或公司承辦。

結語

各位來賓,在這個年代,77歲的也可以乘坐太空船登上太空,怎樣界定老年,實在費煞思量;把老化現象視為問題,也顯然屬於誤導。我們千萬不可盲目地用一成不變的方法去看待挑戰和制定對策。我們必須從數量和服務類型兩方面,不斷地找出需求有什麼轉變。在提供長者房屋方面,也同樣需要有一套靈活多變的處理方法。

我已介紹了房委會現時和即將推行的措施。較長遠來說,隨着邊境進一步開放,交往日漸密切,愈來愈多港人,不論老少,都可能北上物色度假別墅和退休居所。我本人不會反對。相反,我會鼓勵所有房屋、社會服務和醫學界的專業人士攜手合作,發揮創意,為老人房屋問題訂出更妥善、更靈活的解決方法。須知道在世界多處地方,「老人問題」已證明其實是「商業機會」,為長者提供的服務,水準已因此大為提高,讓長者在晚年活得更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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