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演講詞

演講詞


房屋委員會主席的聲明 (2004年12月20日 星期一)

以下為房屋委員會主席孫明揚昨日(12月19日)就領匯基金上市在房委會總部與傳媒談話的發言全文:

各位:

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轄下的產業分拆出售督導委員會剛舉行了會議,在聽取有關領匯上市最新的情況滙報之後,作出了決定。房委會其他委員亦有份參加是次會議。

2. 會議成員一致肯定分拆出售是完全合法的,因為在籌備階段,已經取得本地資深大律師及英國御用大律師的明確法律意見,認為房委會有權根據《房屋條例》分拆上市。有關的法理依據亦分別獲得高等法院及上訴法庭的認許。

3. 房委會認同在香港健全的司法制度下,市民有權提出司法覆核,與訟雙方也有權一直上訴至終審法院,而完成所有法律程序需要相當時間。為了爭取領匯如期上市,房委會過去數天透過司法程序,以期早日消除上市的不明朗因素。對於終審法院不接受縮短上訴期限的要求,房委會尊重及接受法院在這方面的判決。 

4. 目前,雖然房委會分拆上市的合法性已獲得兩級法院的肯定,但訴訟人仍然可於28日內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基於我們仍然未能知悉訴訟人是否會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與及終審法院的最後判決,這會導致一個不明朗的因素仍然存在,這個因素對於市場及投資者而言,將造成莫大影響。因應現時相距上市時間無多,會議經仔細考慮訴訟所能引起的法律和程序上問題後,我們認為在保障數十萬投資者的利益這個重要的前提下,我們作出一個決定,我們決定領匯不會在明日上市。我們會在有關上市合法性的司法程序完全結束之後,安排領匯盡量重新上市。我們與聯席全球協調銀行為此作出積極準備,展開一連串的籌組工作。

5. 我們充分明白大部分的投資者和香港市民對於領匯上市的關注,我們相信市民會理解這決定是在權衡各方面的考慮後,而定出最穩妥和最負責任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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