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白表申請

白表申請
居屋2025/綠置居2025/白居二2025資格驗算

第2步:驗算申請資格

問題 1a

問題 1a.

你是否在申請截止日期當日已年滿18歲,並已在香港居住滿7年? 詳情

詳情 :
申請者必須在申請截止日期當日已年滿18歲及必須成為所購買單位的業主,並已在香港居住滿七年,申請者及所有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並擁有香港入境權,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制(與逗留期限有關的條件除外)。未獲香港入境權人士不能包括在申請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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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按你提供的資料,你並不符合「居屋2025」/「白居二2025」申請資格。

申請者必須在申請截止日期當日已年滿18歲及必須成為所購買單位的業主,並已在香港居住滿七年,申請者及所有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並擁有香港入境權,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制(與逗留期限有關的條件除外)。未獲香港入境權人士不能包括在申請表內。

上述驗算結果是根據你輸入的資料而得出,只供參考。你的資格須待你提交申請表後,以我們最終的審核結果為準。

如有查詢,請致電房委會銷售熱線2712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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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b

問題 1b.

你是否在申請開始日期當日為40歲以下? 詳情

詳情 :
適用於「居屋2025」
40歲以下白表青年家庭及一人申請者可選擇參加青年計劃(居屋),計劃參加者可獲分派多一個抽籤號碼。該名青年必須為本銷售計劃的申請者,並且在申請截止日期當日已年滿18歲及在申請開始日期當日(即2026年4月30日)須為40歲以下。該名青年申請者必須成為所購買單位的業主或其中一名聯名業主。已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及「家有初生優先選樓計劃」的申請者不能同時參加青年計劃(居屋)計劃。有關計劃詳情,請參閱【「居屋2025」申請須知(適用於白表申請者)】。

適用於「白居二2025」
40歲以下白表青年家庭及一人申請者可選擇參加「青年計劃(白居二)」,凡選擇參加「青年計劃(白居二)」的人士必須為本計劃的申請者,並在申請截止日期當日已年滿18歲及在申請開始日期當日(即2026年4月30日)須為40歲以下。有關計劃詳情,請參閱【「白居二2025」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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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2

問題 2.

你及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在申請截止日期之前的24個月當日起計,有沒有在香港擁有任何住宅物業(透過房委會轄下「租置計劃」購得不足10年的現居單位除外)? 詳情

詳情 :
由申請截止日期之前的24個月當日(即由2024年5月21日)起計,直至簽訂買賣協議購買「居屋2025」的單位或經「白居二2025」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購買單位當日,申請者及名列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不得:
(a) 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該類物業的任何權益;或
(b) 簽訂任何仍然有效及存續的協議(包括臨時協議)購買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
(c) 持有任何直接或透過附屬公司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司一半以上的股權;或
(d) 為任何死者遺產的受益人,如遺產包含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土地;或
(e) 轉售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出讓與香港住宅物業有關的任何權益(轉售或出讓的日期,以簽訂轉讓契據當日為準);或
(f) 退出任何持有一半以上股權而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司。
住宅物業包括在香港的任何住宅物業、未落成的私人住宅物業、經屋宇署認可的天台構築物、用作居住用途的土地及由地政總署批出的小型屋宇批地(包括丁屋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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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按你提供的資料,你並不符合「居屋2025」/「白居二2025」申請資格。

由申請截止日期之前的 24個月當日(即由2024年 5月 21日)起計,直至簽訂買賣協議購買「居屋2025」的單位或經「白居二2025」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購買單位當日,申請者及/或名列於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均不得在香港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或以公司名義持有任何住宅物業。如未能符合規定,有關申請會被取消。

上述驗算結果是根據你輸入的資料而得出,只供參考。你的資格須待你提交申請表後,以我們最終的審核結果為準。

如有查詢,請致電房委會銷售熱線2712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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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3a

問題 3a.

申請表的家庭人數(包括在申請截止當日尚未出生但已滿16週的胎兒)? 詳情

詳情 :
申請者及/或名列於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如屬已婚人士,其配偶亦必須名列同一份申請表,否則房委會有權取消相關申請;但如有文件證明他們已合法仳離、配偶沒有香港入境權或已去世則屬例外。合法仳離是指離婚人士須在申請截止當日或以前,獲法庭批出絕對判令證明書(離婚案),否則其配偶亦須名列同一份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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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以家庭組合申請的人士,申請者與其家庭成員必須有親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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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3b

問題 3b.

你與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屬以下哪一種關係? 詳情

詳情 :
(只適用於「居屋2025」)
以家庭組合申請的人士,申請者與其家庭成員的關係須屬下列其中一類:
  1. (i) 核心家庭
    • (1) 已婚人士及他/她的配偶(結婚證書必須在申請截止日期當日或之前已發出);
    • (2) 父母與子女(包括繼子女、養子女,但須在房委會要求時呈交證明文件)組成的家庭;及
    • (3) 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同時名列於申請表內及其中一人為申請者,與孫/外孫共同申請則可視作核心家庭。
  2. (ii) 非核心家庭
    • (4) 只有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與孫/外孫的申請組合屬於非核心家庭,但若能提供文件證明該孫/外孫的父母均已去世則除外;及
    • (5) 其他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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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4

問題 4.

申請表內是否有嬰兒於2023年10月25日或以後出生,及在申請截止日期時為三歲或以下;或在申請截止當日已懷孕滿16週的家庭成員? 詳情

詳情 :
(只適用於「居屋2025」)
白表核心家庭如有嬰兒於2023年10月25日或以後出生,而有關子女在本銷售計劃申請截止日期時為三歲或以下;或在申請截止當日已懷孕滿16週的家庭成員,並能在房委會要求時呈交有效並明確列出預產期(即2026年11月4日或之前)的醫生證明文件,可選擇參加「家有初生優先選樓計劃」。有關計劃詳情,請參閱【「居屋2025」申請須知(適用於白表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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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5

問題 5.

申請表內是否有家庭成員在申請截止日期當日已年滿60歲? 詳情

詳情 :
(只適用於「居屋2025」)
白表核心家庭中如有一名或以上家庭成員在申請截止日期當日(即2026年5月20日)年滿60歲,可選擇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如選擇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申請表內最少一名長者必須成為所購買單位的業主或其中一名聯名業主。有關計劃詳情,請參閱【「居屋2025」申請須知(適用於白表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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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6

問題 6.

你的家庭每月總入息是否符合限額(一人︰港幣30,000元;二人或以上︰港幣60,000元)? 詳情

詳情 :

申請者及/或名列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的家庭每月總收入(包括香港及香港以外地區)必須符合下列限額(有關收入的計算方法及所須遞交的證明文件,請參閱【「居屋2025」申請須知(適用於白表申請者)】/【「白居二2025」申請須知】附錄甲):

家庭人數 家庭每月總入息限額*(港幣)
一人 30,000元
二人或以上 60,000元

*在審查申請者的申請資格時,按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或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認可職業退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從申請者/家庭成員收入中扣除以計算入息。(以法定的5%或實際供款金額,以港幣1,500元為上限及以較低者為準,其他非強制性的額外供款屬自願性供款,則不能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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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按你提供的資料,你並不符合「居屋2025」/「白居二2025」申請資格。

由遞交申請表直至簽訂購買房委會居屋單位的買賣協議或簽訂「居屋計劃」第二市場或「住宅發售計劃」第二市場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當日,申請者及/或名列於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的每月總收入、總資產淨值及家庭狀況必須仍然符合申請資格。如被發現不符合申請資格,有關申請會被即時取消。

上述驗算結果是根據你輸入的資料而得出,只供參考。你的資格須待你提交申請表後,以我們最終的審核結果為準。

如有查詢,請致電房委會銷售熱線2712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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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7

問題 7.

你的家庭總資產淨值是否符合限額(一人︰港幣615,000元;二人或以上︰港幣1,230,000元)? 詳情
(不適用於透過房委會購得「租置計劃」單位不足10年的業主及其家庭成員)

詳情 :

申請者及/或名列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的家庭每月總收入(包括香港及香港以外地區)必須符合下列限額(有關收入的計算方法及所須遞交的證明文件,請參閱【「居屋2025」申請須知(適用於白表申請者)】/【「白居二2025」申請須知】附錄甲):

家庭人數 家庭總資產淨值限額(港幣)
一人 615,000元
二人或以上 1,2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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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按你提供的資料,你並不符合「居屋2025」/「白居二2025」申請資格。

由遞交申請表直至簽訂購買房委會居屋單位的買賣協議或簽訂「居屋計劃」第二市場或「住宅發售計劃」第二市場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當日,申請者及/或名列於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的每月總收入、總資產淨值及家庭狀況必須仍然符合申請資格。如被發現不符合申請資格,有關申請會被即時取消。

上述驗算結果是根據你輸入的資料而得出,只供參考。你的資格須待你提交申請表後,以我們最終的審核結果為準。

如有查詢,請致電房委會銷售熱線2712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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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8

問題 8.

你是否曾以申請者身份連續申請「居屋2023」及「居屋2024」而未能成功購買單位? 詳情

詳情 :
(只適用於「居屋2025」)
前兩次曾連續申請居屋銷售計劃(即「居屋2023」及「居屋2024」)而未能成功購買單位的申請者,包括獲邀請選樓但最終未能成功購買單位或未獲選樓機會的申請者,會獲發一個額外抽籤號碼,惟所有該等申請必須來自同一申請者。若在前兩次連續推出的居屋銷售計劃中,任何人士如並非申請者,而只是名列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即不符合資格獲發額外抽籤號碼;另外,若在前兩次連續推出的任何一次居屋銷售計劃中被房委會取消申請的人士,亦不會獲發額外抽籤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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