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樓宇結構安全保證 (居屋/綠置居屋苑)

樓宇結構安全保證 (居屋/綠置居屋苑)
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在2000年通過為新建和當時已落成的「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及「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私人參建居屋) 的屋苑業主 (註一),提供樓宇結構安全保證。此外,房委會在2016年通過為新建的「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的屋苑業主 (註一),提供樓宇結構安全保證。

保證範圍

房委會保證樓宇的整體結構穩定完整,並在10年樓宇結構安全保證期內 (天水圍區居屋屋苑的樓宇結構安全保證期為20年),負責任何或所有結構構件 (註二) 所需的全部結構修葺工作 (註三),包括修葺混凝土剝落及出現裂縫的地方,以維持樓宇 (註四) 整體結構穩定完整 (註五)。

本樓宇結構安全保證並不包括以上保證範圍以外的修葺,例如:

 
  (1) 與樓宇整體結構穩定完整無關的損壞,包括天花滲水、窗戶滲水、牆身滲水、批盪裂縫、牆壁磚和地面磚損毀,以及其他的損壞;
  (2) 在結構上把單位改建、加建或改變原有用途;或因不適當使用而對樓宇所造成的損壞;以及
  (3) 下列任何一項特別風險對樓宇造成的損壞:
   
  • 任何氣體燃料爆炸所造成的損壞;
  • 戰爭、火災、地震或山泥傾瀉造成的損壞;
  • 房委會負責範圍以外的人士作出的行為或疏忽。

提交申請方法

在保證期內,業主可在屋苑管理處索取「樓宇結構安全保證修葺申請表」,填妥並附上業權證明 (如差餉單等) 及照片說明等,交回屋苑管理處,以便跟進。

處理申請的進程

房屋署將從速處理所有業主的申請。我們將實地勘察和記錄,在審查紀錄後,我們將以書面通知業主或屋苑管理處有關修葺申請是否屬於樓宇結構安全保證的範圍。如屬樓宇結構安全保證的範圍,我們將盡快安排有關的修葺工程。

修復工程的標準

在進行結構修葺工程時,我們將盡量不影響業主單位原有的裝飾、家具和裝置,使單位受影響部分回復到樓宇落成時的原有標準。

       

業主責任

為確保房委會能落實並履行此樓宇結構安全保證的義務,有關業主須准許房委會或獲房委會授權的任何人員,在出示授權證明下,於合理時間進入有關樓宇及樓宇範圍的任何建築物視察或進行有關檢驗和修葺工程。


若業主在保證期內察覺房委會須根據此樓宇結構安全保證進行有關的結構修葺工作,業主必須以第一時間及早通知房委會,否則房委會難以履行此樓宇結構安全保證的義務。

       

如有查詢,請與所屬屋苑管理處職員聯絡。

 

2007年前出售的居屋/私人參建居屋

2007年前出售的居屋/私人參建居屋屋苑,房委會給予每幢大廈10年樓宇結構安全保證 (天水圍區居屋/私人參建居屋屋苑的樓宇結構安全保證期為20年),保證期由樓宇落成日期 (註六) 起計。現時2007年前出售的居屋 / 私人參建居屋屋苑的保證期已經屆滿。

2007年至2014年前出售的居屋/私人參建居屋

房委會在2003年停售居屋/私人參建居屋。但房委會由2007年起將剩餘未售出的居屋/私人參建居屋單位重新推出發售,其中包括28幢全新的居屋/私人參建居屋 (註七),房委會給予每幢大廈10年樓宇結構安全保證 (天水圍區居屋屋苑的樓宇結構安全保證期為20年),保證期由每幢大廈的首次推售期的首個選樓日起計。有關屋苑大廈的首個選樓日排序如下:

屋苑 樓宇 首個選樓日 樓宇結構安全保證屆滿日期
天富苑 J 座 2007年3月19日 2027年3月18日
天頌苑 K、L座 2013年7月24日 2033年7月23日

2014年及以後出售的居屋/綠置居

2011年政府宣布復建居屋。房委會分別在2014年及2016年起發售居屋及綠置居單位。其中,房委會為天利苑提供10年樓宇結構安全保證,生效日期以首個選樓日起計算。其他居屋/綠置居屋苑,10年樓宇結構安全保證期的生效日期,則由樓宇落成日期 (註八) 起計,詳情如下:

屋苑 樓宇 首個選樓日 樓宇結構安全保證屆滿日期
天利苑 - 2014年8月27日 2024年8月26日
屋苑 樓宇 樓宇落成日期 (註八) 樓宇結構安全保證屆滿日期
宏富苑 - 2017年3月16日 2027年3月15日
美柏苑 - 2017年4月19日 2027年4月18日
美盈苑 - 2017年4月19日 2027年4月18日
青俊苑 A、B座 2017年5月15日 2027年5月14日
尚翠苑 A、B、C座 2017年5月22日 2027年5月21日
景泰苑 - 2017年6月2日 2027年6月1日
嘉順苑 - 2018年5月18日 2028年5月17日
銀蔚苑 - 2018年8月23日 2028年8月22日
銀河苑 A、B座 2018年8月23日 2028年8月22日
屏欣苑 A、B、C座 2018年9月27日 2028年9月26日
凱樂苑 (1期) A座 2018年11月29日 2028年11月28日
啟朗苑 A、B、C座 2019年2月4日 2029年2月3日
彩興苑 A、B、C座 2019年3月26日 2029年3月25日
凱樂苑 (2期) B、C、D、E座 2019年8月19日 2029年8月18日
麗翠苑 1、2、3、4座 2019年8月20日 2029年8月19日
冠德苑 A、B、C座 2019年9月16日 2029年9月15日
尚文苑 - 2020年6月23日 2030年6月22日
旭禾苑 - 2020年6月30日 2030年6月29日
錦暉苑 - 2020年7月31日 2030年7月30日
彩禾苑 - 2020年8月14日 2030年8月13日
雍明苑 A、B座 2020年10月22日 2030年10月21日
凱德苑 - 2020年10月22日 2030年10月21日
裕泰苑 A、B座 2020年11月30日 2030年11月29日
山麗苑 A、B、C、D、E、F座 2021年11月15日 2031年11月14日
蝶翠苑 - 2022年6月15日 2032年6月14日
裕雅苑 A、B、C、D、E、F座 2022年10月27日 2032年10月26日
青富苑 A、B座 2023年3月7日 2033年3月6日
錦駿苑 A、B、C、D、E座  2023年3月28日 2033年3月27日
愉德苑 - 2023年3月30日 2033年3月29日
啟翔苑 A、B座 2023年5月31日 2033年5月30日
啟鑽苑 (2期) 3、4、5座 2023年12月28日 2033年12月27日

註一
「業主」指合乎本樓宇結構安全保證所保障之住宅樓宇的法定業主。
註二
「結構構件」指建築結構圖上清楚列明的構件 (如支柱、橫樑、受力牆壁及地台),而沒有列明的混凝土架或牆 (如冷氣機罩/台、部分外牆、內部間隔牆等等) 都不在本樓宇結構安全保證範圍內。
註三
在進行結構修葺工程時,房委會只負責使單位受影響部分回復到樓宇落成時的原有標準。
註四
「樓宇」不包括一切於外圍的工程及於外圍範圍內的地下水管、污水渠、道路、地面,以及一切設施。
註五
「結構穩定完整」指樓宇的結構及地基足以承受設計上負重及承托力的要求。
註六
就2014年以前落成居屋/私人參建居屋單位的樓宇結構安全保證而言,「樓宇落成日期」是指由房屋署總建築師就居屋單位簽發完工證明書的日期。
註七
就該28幢全新的居屋/私人參建居屋,其中25幢的樓宇結構安全保證已屆滿。
註八
就2014年及以後落成居屋/綠置居單位的樓宇結構安全保證而言,「樓宇落成日期」是指由隸屬房屋局常任秘書長辦公室的獨立審查組向有關樓宇發出的佔用許可證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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