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

「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

兩位或以上的年滿58歲人士(包括非親屬關係的成員)除符合公屋申請的基本申請資格外,若同意共住一個單位,即可申請。申請表內的所有人士必須年滿58歲,在配屋時均年滿60歲。

符合資格的申請,通常會比一般家庭申請較早獲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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