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戶籍資料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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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者有其屋計劃 / 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 (居屋) / 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單位

居屋 / 租置計劃單位業主若家庭成員組合出現變化,不論是加入或刪除家庭成員,均須向房屋署申報。業主 / 聯名業主可在婚後及子女出生後申請把配偶和子女加入戶籍。業主須填妥申請書,並由業主及聯名業主 (如單位屬於聯名購買) 簽署方為有效。凡申請加入戶籍,必須提交證明文件 (例如:結婚證書、身份證、出生證明書) 的副本,證明新成員與業主的關係。在處理刪除戶籍申請時,我們也會視乎被刪除的是否關鍵成員而要求申請人提交有關證明文件。每份申請書只可供加入或刪除戶籍使用,申請人如果需要同時申請加入及刪除家庭成員的戶籍,則須填寫兩份申請書。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證明文件副本以親自或郵寄方式遞交居屋屋苑 / 租置計劃屋邨的房屋事務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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